日前(3月12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鼓励省外高校毕业生到昆明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通知,通过“真金白银”的补贴和补助,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支持力度,降低就业创业风险和落户昆明门槛,打造创业创新人才高地。
《实施办法》所称高校毕业生,是指已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教育,并取得教育部认定学历的毕业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归)。根据《实施办法》,全日制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在择业前可在实际居住城镇的社区集体户进行户籍登记;父母长期在昆明居住的,可以在父母在市区的稳定住所进行户籍登记。
租金补贴
昆明以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凭《租房合同》 《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申请租房补贴。
补贴标准为:
博士学位每人8000元;
硕士学位每人5000元;
一流大学本科学历每人3000元;
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每人2000元;
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金融服务中心、人文交流中心,专业毕业生紧缺。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人增加20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春招现场。
风险贷款
对于首次在昆明创业并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将为其提供创业小额贴息贷款,最长期限为三年,不超过15万元。毕业后五年内,由在昆明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或群体经营的实体,与城乡劳动者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一年期限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能开车3至5人上班的给予3000元补贴,能开车6人以上上班的给予5000元补贴;再次创业的,按企业实际货币出资的50%给予第二次创业一次性补助,最高3万元。
岗位发展补贴
昆明市鼓励企业和单位招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对与《劳动合同》毕业生签约一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给予博士、硕士、双班制本科、普通本科各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的岗位开发补贴。
毕业生在双选会上寻找自己喜欢的工作。
“零门槛”尘埃落定
全日制国民教育专科以上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赴昆明就业创业,可先在实际居住城镇的社区集体户进行户籍登记后再择业;父母长期在昆明居住的,可以在父母在市区的稳定住所进行户籍登记。
不愿意将户籍迁入昆明的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等职业水平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来昆明工作的,可申请《人才居住证》,享受昆明市居民同等待遇。
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技能人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含配偶父母)可迁入昆明落户。
《实施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负责资金核算和保障,市公安局配合做好结算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要做好各自领域的政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