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祁连山(600720。水泥公司SH)发布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1年一季度经营业绩同比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600万元,同比增长约266%。公司表示,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同比增长和售价同比上涨。此外,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石兰重装备股份价格上涨,影响了公允价值损益同比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祁连山还披露,全资子公司张喜安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喜安公司)近日收到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悉,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发现,张喜安公司跨界开采矿山资源已近十年,至2020年5月,水泥跨界开采石灰石资源总量已达2014.5万吨。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破坏矿产资源”。
处罚决定书显示,集贤公司越界开采的违法所得被没收,违法所得按越界开采金额2014.5万吨乘以水泥石灰石矿单价3.01元/吨;并处以1212.73万元20%的罚款;扣除原张喜安国土资源局已处罚款25.31万元,合计罚款7251.07万元。
2020年,张喜安公司在营业外支出项目中计入预计违约金损失8118.44万元,确认为预计负债。
除了被罚款总额超过7000万元外,张喜安公司未来还将面临民事公益诉讼。
祁连山在2020年年报中披露,2月27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相关公告。由于张喜安公司跨界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法定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如果法定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拟对张喜安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截至报告日,该程序仍处于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团体向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反馈的阶段。
祁连山年报显示,目前无法估计张喜安公司将面临的公益诉讼对公司的影响。(蓝鲸资本雷锦jinlei@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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