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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黑社会老大排名榜 蚌埠创业

全媒体记者李光明通讯员王龙江文/图

在蚌埠市委政法委的一个会议室里,有一张航拍的照片:宫殿别墅、宏伟的祠堂、藏在深山里的高级会所、非法采矿留下的斑驳山峦。这是刘兆水、刘赵本、刘赵刚、刘兆安在安徽蚌埠高新区天河科技园新城口村组织的“刘氏四兄弟”大本营。

上世纪90年代发家的“刘氏四兄弟”依靠非法采矿攫取了巨额财富。曾因2008年汶川地震中四兄弟带挖掘机千里救灾,盗走“中国好人”“安徽道德模范”等荣誉而闻名。10年后,“刘氏四兄弟”因为涉及有组织犯罪的罪名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2018年1月24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启动,蚌埠警方收网“刘氏四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打响了安徽“扫黑除恶”第一枪,成为中央政法委重点关注、公安部督办的重点案件。

2019年9月10日至16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对“刘氏四兄弟”等34名被告人和2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采矿、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容留、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22起重大涉黑案件进行公开审理。10月31日,一审宣判,判处刘兆水、刘、刘、刘兆安有期徒刑25年至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六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者罚金;被告单位蚌埠市振兴路桥公司犯骗取贷款、承兑汇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00万元;被告单位安徽友军商品混凝土公司犯骗取贷款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一审判决后,“刘氏四兄弟”等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12月16日下午,蚌埠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裁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非法开山攫取财富

刘兆水是四兄弟中的老大,三个弟弟都听他的。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刘兆水开始卖砂石,之后成立振兴路桥公司,修建桥梁和道路。刘兄弟在当地逐渐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

新城口村周围山丘众多,采石可获暴利,很快被刘氏兄弟盯上。当初刘兆水在新城河口的大白山窝塘上造了一台吃角子老虎机,就建在上山下山的路口。如果斯通不卖给他,他不会让他走小路。打石头的村民只能低价把石头卖给刘家。

2004年前后,刘氏兄弟购买了大型机械设备,开始非法采矿。到2011年,他们从开采范围、炸药供应、原石加工、水路运输和砂石定价等方面完全非法控制了当地采石业。2017年底,“刘氏四兄弟”黑社会组织被摧毁。

10多年来,“刘氏四兄弟”等组织成员利用组织的强势地位,强行吞并其他采石散户,非法控制和垄断新城口地区的采矿业。

同时,该组织在新城口地区赤山、大峰山、千叶山、大白山非法开采石灰岩,攫取巨额非法利益。据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和成本监审认可局等权威部门统计,刘氏兄弟非法采矿涉案金额高达20多亿元,严重破坏了国家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

随着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

织成员在供述中证实,“刘氏四兄弟”还为该组织的骨干成员和积极参加者配备车辆,带领组织成员外出旅游,发奖金、颁发“特别贡献奖”,为犯罪的组织成员发工资、出资请律师、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为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庇护等,利用违法犯罪获取经济利益为违法犯罪提供保障。


针对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法庭审理后综合评判认为,以“刘氏四兄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了层级结构和较为稳定的组织形式,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以经济实力支持该组织的活动,虽然该犯罪组织及其成员开办的公司、企业获得的财产中确有部分属于合法经营所得,但难以掩盖其“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本质,以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


无视社会公序良俗 暴力威慑为非作恶


2009年以后,刘氏兄弟实际控制了新城口山上采石、窑河码头,新城口周边的矿产资源已经成为刘家的私人财产。


新城口村边上的窑河有个船桥,是早期村里出钱自己建的,为了方便村民到对面种地。这个船桥也是新城口和淮南外窑的石子运出去的必经之地。刘氏兄弟把持了这个船桥,不仅本地,就是外面的买家如果不买刘家的石子,也不让从这个船闸过。


自从刘氏兄弟开山以后,他们采用大型机械,几年间把新城口10多座山开成了大石坑。住在附近的村民深受其害,有的房子被震裂后不能住了,山上的祖坟也被迫迁走,“路边的树蒙上了厚厚灰尘,看不到绿色,老百姓敢怒不敢言,没有不怕他们的”。


新城口地区周边山上有上千座坟茔。“刘氏四兄弟”在非法采矿过程中,无视公序良俗,为开山炸石,迫使村民迁走山上坟茔百余座。


一些村民的祖坟碍着刘氏兄弟开山了,他们会强行要求村民把坟迁走,同意的人给点赔偿,不同意的就给强占。为了逼迫村民迁坟,刘氏兄弟甚至把村民祖坟四周炸空,村民不但上不了坟,坟地随时都可能塌掉,逼迫村民不得不迁坟。


2007年,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厂)选择建在新城口村。为了争抢电厂附属工程项目,刘兆水的妻子马士凤纠集刘氏兄弟各采矿塘口及筑路工人100多人,手持木棍、铁锨,臂扎白毛巾与邻村村民马孝韦等10多人实施斗殴,用铲车推倒电厂围墙,事后无一人被追究法律责任。此事在当地影响很大,村民均认为刘氏兄弟有钱有势有关系。刘氏兄弟操纵新强公司,并以该公司为依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交易,垄断电厂粉煤灰、炉渣销售及运输业务,进一步获取经济利益。


在非法开山采石、非法采矿过程中,刘氏兄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多起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陈永周、马启柱、刘兆鹏、陆永成、周瑞死亡等多人死亡,多人受伤,基本上都是赔偿不到10万元了事。


“刘氏四兄弟”黑社会组织犯罪一案,共涉及34名被告人、两个被告单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采矿、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22项罪名。查封、扣押、冻结房产125套、车辆216台、现金近1500万元、冻结银行卡104张7600多万元、冻结保单172份缴费金额6600多万元,还有众多股权等。


长期把持基层政权 腐蚀干部为所欲为


2005年,刘兆本担任新城口村的党支部书记,此后长期把持着基层政权,村干部都是刘兆本任命的。


刘氏兄弟在村里建的别墅十分气派,他们视之为一种权力的象征。


2016年前后,刘兆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擅自占用新城口村耕地,兴建别墅等设施,造成耕地资源大量被破坏。经蚌埠市国土资源局认定,刘兆安非法建造的房屋等设施实际占用耕地21.75亩,造成耕地严重损坏面积13.19亩。


私建的刘氏宗祠更为宏伟,还非法开发“汉街”项目。经蚌埠市国土资源局认定,“汉街”项目共占用土地113.21亩,实际占用耕地53.43亩,造成耕地严重毁坏面积53.43亩。


村民姚德伏在证言证明,2010年左右,刘兆水指使手下非法收购姚郢村的地,其不想卖,刘兆水就在那修搅拌站,从地下走电线管子把地给破坏了,没有办法就和别人家的地一道卖给了刘家。


此外,刘氏兄弟还在山上修建了会所、球馆等设施,除了自己享用,还用来作为拉拢腐蚀“保护伞”场所。


“2008年刘氏兄弟到汶川抗震救灾,得到了众多荣誉称号,还担任了省、市、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他们更嚣张了,老百姓就更加不敢招惹刘家了。”村民们说,他们能感觉出来,刘氏兄弟上面有领导“罩着”,地方园区、派出所的人都和刘氏兄弟关系好,每次检查非法采矿,都事先有人通风报信。


从那时开始,村民们称呼四兄弟为大老板、二老板、三老板、四老板,而称呼四兄弟的父亲刘克同为“太上皇”,“刘克同特别喜欢这个称号,还经常给村里人平事,大家都听他的,刘克同讲话比政府派出所还管用”。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众多罪名中,刘兆水还有一个重婚罪,在与马士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刘兆水长期与李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女,如今已经20多岁。


黑社会组织老大刘兆水获得“道德模范”称号,是刘氏兄弟对“中国好人”“道德模范”的玷污。因为刘氏兄弟善于伪装,用伪善骗取舆论,加之在“刘氏四兄弟”黑社会组织的暴力牵制下,知情人根本不敢触及刘氏兄弟的劣迹,刘氏兄弟用欺骗获得荣誉,不是荣誉本身的错。


随着二审宣判,“刘氏四兄弟”黑社会组织案件尘埃落定。在办理这起黑社会案件中,安徽省蚌埠市政法机关倾力推动,严格依法办案,准确定罪量刑,对指控的5个方面犯罪事实依法不予认定,并作出了相应变更。由于保障规范有力,一审原计划庭审10天,提前3天平稳高效审结。


但是,“刘氏四兄弟”黑社会组织案也在基层组织建设、矿产资源监管等方面留下了诸多思考,值得深入剖析,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