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近日出台新政策,鼓励教职工自主创业。——学校干部教职工可以保留身份,离开岗位自主创业。
根据政策,员工的创业期为3年。初创期内,在不以学校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干部、教职员工可离职自主创办科技企业、咨询服务公司和各类专业工作室,学校将提供实验、资料、信息等相关科研支持。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如签约沧州师范学院为成果,将为技术转移提供各种支持,并给予一定奖励。
初创期,学校将保留企业家的人事关系,离职前支付基本薪级;离校创业期间,学校认可其工作经历,相关成绩将作为学校职称晋升、干部任用和岗位聘任的依据。
根据规定,3年期满后,学校将根据创业者实际情况重新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在创业期间,必须聘请一定数量的沧州师专毕业生,帮助和引导大学生创业就业。(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