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还是存在的,甚至很多公司都知道自己做不到。原因很简单。他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自己的劳动成本,因为企业员工的社保待遇由企业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2/3由企业单位承担,1/3左右由个人承担。但是我们承担的1/3是直接从公司扣除的,所以这个费用我们自己承担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毕竟工资也是公司支付的。
那么这意味着什么呢?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企业要承担你的社保或者五险一金,其人工成本会增加20%左右。因此,不向员工支付社保福利意味着每个人可以减少大约20%的劳动力成本。如果你去的业务单位有1000多名甚至更多的员工,你就不会缴纳社保服务,保证降低的人工成本是非常可观的利润。
然而,这种做法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工作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就应当在30日内依法正常为员工缴纳社保待遇。因此,缴纳社保待遇是法律责任和义务,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能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毫无疑问的。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能捍卫我们的权利吗?我们说我们可以捍卫我们的权利。维权通常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因为社保下劳动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和范围是检查企业单位是否正常向员工支付社保待遇。未向员工支付社保代理人的,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让企业单位限期整改,并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向员工支付社保待遇,这是毋庸置疑的。
而且,由于在支付过程中没有按照正常的支付时间进行支付,在支付过程中会有滞纳金,所以滞纳金也应该由企业单位承担,因为毕竟是由于企业的原因。所以企业缴纳滞纳金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所以这就意味着他要付出比正常缴纳社保待遇更高的成本,因为毕竟还有滞纳金,而且滞纳金有高有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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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付款时间越长,滞纳金越高。因此,我们可以用劳动监察的方式来捍卫我们的权利。当然,在提交劳动检查之前,我们应该收集相应的证据,比如你的劳动合同,你的工资条,卡上工资的明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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