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肖小姐在成都安中路一家漂亮的青蛙鱼头店就餐时,因劝阻邻座餐桌室内吸烟,被泼不明液体。30日中午,她在网上发布视频曝光此事,引发热议。
在邻桌戒烟,倒不明液体
这家商店的许多顾客都倾向于吸烟者
29日晚7点,肖小姐和朋友们在火锅店落座。邻桌的几个男人开始抽烟。“两张桌子中间有一个缝隙,但是很短,基本挨着,气味特别大。”
肖小姐说她肺部有结节,正在复查。她父亲去年做了肺癌手术,所以全家人都不抽烟,尽量避免吸二手烟。她的几个朋友也不抽烟。他们第一次说服邻桌不要在室内抽烟,对方马上把烟掐灭。
然而,十分钟后,邻桌又开始抽烟了。第二次劝说后,他们没有得到愉快的回应:“如果我们饭后抽根烟,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花多少钱,有什么权利?”对方甚至还亲自攻击他们:“你不抽烟,就说明你不是男人!估计你们女生生不了孩子吧?"
更让肖小姐生气的是,店里很多顾客转向吸烟者说:“这就是我们。”。
他们试图用法律条款来说服他们,但他们互相激怒,被泼上了“油”。视频显示,邻桌的一名男子拿起一个杯子喝了一口,然后朝他们扔去。"也许是茶溅到了火锅里,溅了我们一身油."萧小姐事后猜到。但目前,他们都认为自己已经被石油打翻了。
经过调解,警方没有得到道歉
视频曝光是为了关注公共场所禁烟
被泼不明液体后,肖小姐立即报警。面对警方的询问,几名男子依旧嚣张。那个“洒油”的人说,是因为“水太热”才不小心洒出来的。关于他在店里抽烟的行为,他还是坚持:“你吃个饭,能不能请我不抽烟?”
随后,双方都被带到了警察局。经过警方40多分钟的调解,他们仍未能达成共识。"警察要求他们支付干洗费,但他们无权道歉。"肖小姐说:“警察还让我们道歉,说我们态度不好,有错误。”
这时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小小姐不想耽误太久,和朋友一起离开了。第二天中午,她选择曝光事件,并在微博上发布了记录事件的视频。
“我不要补偿,我只想告诉大家什么是对的。”她说。“我想让大家知道,室内公共场所应该是无烟的,应该照顾到他人的健康和感受。我也希望我们成都的禁烟能做得更好。”肖小姐说。
警方介入了调查
涉案商店被罚款5万元
针对这一事件,Xi安路派出所回应称,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如有必要双方将被传唤至派出所。
30日下午6时,涉事门店上级公司——四川三智蛙味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关伟发布声明,对——味爵成都Xi安中路加盟店处以现金罚款5万元。如果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将立即关闭,并取消其特许经营资格。
声明称,公司将在24小时内对国内所有门店进行检查,重新核实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对未严格执行的门店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公司将成立一个由总经理领导的20人特别团队,对全国门店做出不确定的决策
时巡回督查,并将国家“室内公共场合禁止吸烟”及其他相关规定,作为我司经营管控红线项目,如有违反,立即取消该门店经营权。声明再次强调,公司将坚决执行国家“室内公共场合禁止吸烟”等相关规定,并向本次事件向消费者、合作伙伴、社会各界真挚道歉。
控烟协会回应女子被泼事件
为主动劝阻吸烟点赞
日前,四川成都女子劝邻桌勿吸烟被泼不明液体事件引发关注。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发布微博回应称:二手烟至少含有69种致癌物,为每一个主动站出来劝阻吸烟的人点赞。保护公众免受二手烟的唯一有效办法就是通过立法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全国无烟立法不能再等了,保护最多的人,无烟中国才是健康中国。

公共场所吸烟
最高可罚三万
2011年5月1日,中国第一次将“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列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这里的公共场所包括7大类、28个小类,宾馆、饭店、咖啡馆、酒吧等都位列其中。
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热议
罗云暔:我是孕妇我最怕出门吃饭,因为怕有人抽烟。抽烟是你的自由!但确实不能强迫别人抽二手烟。要抽出去抽不要在吃饭的大厅里
finny_lan:吸二手烟对身体危害很大
四月黄昏风:我也遇到过邻桌抽烟,呛得我咳,我很客气的对那位先生说了我身体原因,不能吸入烟味,谢谢啦,那先生还好,立马息掉了烟。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