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客行者三剑客
文/http://
一个
前两天全国都在关注一个县级市。
据了解,河北省沙河市在年初的市委军事会议上,通过了向居住在沙河市的现役军人直系亲属发放《军人家属优待证》的决议。持有人在乘坐火车、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时享受购票优惠,在医院就诊优先,在银行、政务中心窗口办理业务优先,旅游景区门票半价优惠,在拥军商店购买商品享受折扣。
剑客行者 图/大唐
高兴,结果竟然是别人的县级市。
虽然前段时间有关于是否颁发“军籍证”的争论,但争论平息后只有沙河市扎下了根。很多人说军人会员卡是好事,但担心这些惠及军人家庭的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
不要怪这些话毁了风景,因为这张特许经营卡只是河北省沙河市一个地方的单独行为。既没有统一的上级文件作为依据,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证刚性执行,心里还是有点忐忑。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原主任助理中将许岩在CPPCC十三届大会上的讲话中建议,三剑客 公众号
作为一名退役军人,我对这个消息感到非常高兴。我在高兴的时候,逐渐把重心从这个议案的内容和具体措施上转移,钉在一个字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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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法”字有什么意义?有法律就安心,有法律就老实。有了这部法律,或者如果这部法律能够顺利制定和实施,它的作用肯定会优先于一次和两次。这个的优惠待遇有用实用多了。
曾经有一个军嫂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当天,他到当地一个车站乘坐公交车,在一个检票口的柱子上发现了一个写着“军人及家属依法优先”的牌子。她很高兴,准备带着军人家庭安全卡提前进站。
但是当她提出这个要求时,工作人员拒绝了她。军嫂很生气,说这里明明写着军属依法享有优先权,但为什么不执行?工作人员问了她一个问题:“依法?根据哪种方法?如果你现在发现了,我就放你走!”
瞬间,军嫂无言以对:哪种方法?我不了解自己,也没有注意到或问过。所以她默默地退后,每个人都看着她,好像她做错了什么.
其实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一位战友说,当地政府有一些优惠政策,支持军嫂创业。因此,他利用休假时间,准备和家人一起去相关部门咨询。当他们充满信心,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却被告知政策已经停止,新政策还没有出台。他们面面相觑,很无奈。
我听过这样的话,说军属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各级的重视,各种优惠和优惠政策层出不穷,静静享受就可以了。为什么还得想办法出去?有什么价值?
有什么价值?我认为它值很多钱。我们在很多医院、景区、车站门口,经常能看到“军人及其家属依法享有优先权”的字样。但当我们仔细想想,哪一部法律法规是这种依法优先的基础?估计大部分情况下,工作人员和我军家属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尴尬的情况,我们天天说法律,却不知道法律法规是基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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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曾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不怕流血和流汗,就怕权益受侵犯;不怕从军思双亲,就怕家人遇纠纷。
其实,说到权益保护,引导、协调都是治标不治本的,虽然能解决一时、一个,但是管不了长远,帮不了所有人。真正治本的还是靠法律法规,而且要有刚性的条款。现在让军人难以安心军营、分心工作的事情有三种:后路、后方、后代。
而这里的后方,就指的是军属问题。
军属问题,虽小但牵动全身。有人比喻说军属就是不穿军装的军人,是战斗在二线的军人一点也不为过。让军人成为受社会尊崇的职业,我想这里面军属似乎也应该包含其中。
以上只是军属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烦心事中的一些,军人家属权益得不到保障,这些消息不亚于战场上的飞弹撞击军人军属的内心,让人生疼!
所以一些军嫂在座谈的时候就呼吁,能不能像现役军人、退役军人那样,能出台一部或者一套关于军属方面的法律法规,让涉及军属权益方面的事情能够以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这样,军人军嫂们就可以安心放心,不必担心出现之前那种找不到依据、地方法规随时可能变化的问题;而对于地方省市来说,自己制定具体细则的时候,也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在保障军属权益、推动各种优惠政策有效落实上能更从容一些、理直气壮一些,对于一些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军属权益的事情也可以放心去查处和维护。
有了法,就有了责任,就有了负责人和负责单位。以往出现的军属权益无人、无地诉说和维护的尴尬局面也必将会结束。
一位军人说,如果有一部属于军属的法规,就是告诉大家维护军属权益是责任,不是你想落实就落实,不想落实就不落实的。而且落实不好,是要问责的。
用法治理念牵引军属权益工作,用法规制度固化军属优待经验,运用法律手段探索军属尊重新途径,破解军属权益保障难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或许也是一个捷径和首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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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和优良传统。
2015年5月1日出台的《浙江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是我国首部保障军人军属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江西、上海、黑龙江等省市也有自己相应的法规,但还有一些省市没有相关配套的法规作为支撑。而国家层面的似乎只有2016年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在没有法这个靠山的地方,军属的权益要想得到保障,恐怕更多的依靠的是责任心和同情心了。
而且,很多内容都是分散在各类不同的法规条文里,不但难以被知晓,查询起来也更麻烦。而且地方制定的这些法规,由于缺少一个总法做基础,再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就难以做到统筹兼备、全面长远。
再加上这些“红头文件”,往往只能管一时、管一地,在涉军维权的具体实践中,部队只能通过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协调来推动落实,所以不少军人军属呼吁:加强军人军属权益立法保护,大家急需一个“军属权益保护法”这样的硬通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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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军属权益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必要的,是必行的,也是急需的。
在党和国家、全社会都在切实关心军属权益,实打实提升军人军属地位的时候,维护军属权益工作就应当顺势而为,从司法制度层面构建维护军属合法权益的新平台,运用法律这把“金钥匙”寻找破解涉军维权领域重难点问题的新方法,探索地方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新途径,为军民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只有拥有了这样一个主心骨,当军人和军属遇到麻烦和问题时,才不会慌张和烦心:有法在,咱怕啥!
很多发达国家的军属优抚政策由国家立法+群众协会协调+个人自助的方式组成。当然,背后是独立、完善、务实的立法。
当然,我相信这个呼声是能得到回应的。说不定过上一段时间,就像“退役军人事务部”一样就来到了我们的身边。到那个时候,如果再有人说军属优先无法可依,可以自豪地告诉他们:你错了!军属是有自己专属的法律的。
军属受保护,军心可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