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香港优质移民入境计划(以下简称“优才计划”)是香港特区政府推出的一项计划,旨在吸引优秀外籍人士来港定居。一、申请要求
1.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
2.具有良好的学历和财务能力,并符合两种评分体系之一的评分要求
3.良好的中文或英文书写和口语(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
注:该计划不适用于以下国民:阿富汗、柬埔寨、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和越南
二、随行人员
18岁以下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第三,评分制度
方式一:成就计分制
申请人获得过杰出成就奖(如奥运会奖牌、诺贝尔奖、国家或国际奖项)
申请人可以证明自己的工作得到了同行的认可,或者为所在行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如被行业授予终身成就奖)
方式二:综合计分制
最高分225分,合格分80分
评分项目包括:年龄、学历或职业资格、语言能力、工作经历、家庭背景(具体评分请参考评分表),于2006年6月正式上线。
四.停留时间
*签注停留时间模式为:2年、3年、3年
*持中国护照的申请人须向国内出入境机构申请“D停留”签注。
香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专才计划)
本计划旨在吸引部分内地人才及具备认可资格的专业人士来港工作,以满足本地人才的需求,提升香港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一、申请要求
1.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
2.拥有学士学位也是可以接受的,在特殊情况下,拥有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和/或相关经验以及有文件支持的成就
3.他在申请之前就已经被录用了,他从事的工作必须和他的学历或者工作经历有关,他不能轻易找一个本地人来担任这份工作
4.工资和福利(包括收入、住房、医疗和其他附加福利)必须与当时当地专业市场大致相同
5.没有犯罪记录
二、随行人员
18岁以下的配偶、未婚和受抚养子女
第三,居住年限
*签注停留时间模式为:2年、3年、3年
*持中国护照的申请人须向国内出入境机构申请“D停留”签注。
style="font-size:15px;">四、顶尖人才1. 顶尖人才的逗留期限模式为“2+6”年,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2. 其资格标准为:
(1)申请人已经根据 “优秀人才计划”留港不少于两年;及
(2)申请人在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200万港元或以上
如在获准逗留期间转换工作,只需以书面通知入境处即可。


企业家移民计划
香港企业家移民旨在为有意根据一般就业政策前来/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即来港开办或参与业务)的企业家,概述有关的入境安排。
一、随行人员
配偶和18岁以下未婚子女
二、申请要求
1. 申请人年龄18岁或以上
2. 具有学士学位,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3. 拟在香港开办企业、入股企业,或者已经在香港经营企业,能够对香港经济作出重大贡献
三、适用人士
1. 外国国民
2. 持中国护照却已在海外拥有永居身份的申请者
3. 持中国护照且在递交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1年的申请者(海外是指中国内地、澳门特别行政区及香港特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并且申请是从海外递交
4. 计划不适用于以下国民:阿富汗、柬埔寨、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及越南
四、居留时间
*签注停留时间模式为:2年+3年+3年 *申请流程及时间仅供参考,以官方实际审批为准。
五、企业的评定标准
1. 投资款
◆申请人须提交证明文件,以显示申请人在香港投资的款额
2. 在港开设的职位数目
◆申请人须根据其业务性质及规模,定下组织架构,厘定所需职位及其数目,并列明申请人其业务在香港为本地雇员创造的实质职位数目和级别
3. 引进新科技或技能(如适用)
◆申请人应说明可引进新的科技或技能,以及其如何为香港的高增值产业注入创新元素;申请人是否拥有注册专利,以支持香港的知识型经济长远发展等
4. 初创企业家
来港开办或参与业务的计划最好在政府支持的计划之内,而获政府支持的计划包括:
◆投资推广署StartmeupHK创业计划
◆香港科技园公司网动科技、生物科技及科技创业培育计划
◆数码港培育计划
◆创新科技署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及企业支援计划
◆香港设计中心设计创业培育计划。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计划
此计划旨在为有意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在香港就业的专业人士,概述有关的入境安排。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并无配额限制,亦不限行业。
一、申请要求
1. 申请人属于非香港本地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或以上
2. 在毕业之后(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计起的半年内申请
二、随行人员
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子女
三、居留时间
1. 签注停留时间模式为:1年+2年+3年+3年
2. 持中国护照的申请人需在国内出入境机构另行办理"逗留D"签注

一般就业计划
有意来港工作的海外、台湾及澳门专业人士,可根据一般就业政策提出申请。一般就业政策不限行业,主要申请资格包括-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薪酬福利与市场水平相若,具有良好教育背景、技术资格或经证明的专业经验。
一、申请要求
1. 申请人年龄需18岁或以上
2. 具有学士学位,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3. 申请前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
4.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二、随行人员
1. 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随行
2. 无犯罪记录
三、适用人士
1. 适用于非香港本地毕业而又符合香港所需人才条件的申请者
2. 适用于外国国民
3. 适用于持有中国护照却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的申请者
4. 适用于持有中国护照却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的申请者(「海外」是指中国内地、澳门特别行政区及香港特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并且申请是从海外递交
5. 本计划不适用于以下国民:阿富汗、柬埔寨、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及越南
四、居留时间
签注停留时间模式为:2年+3年+3年
五、顶尖人才
1. 顶尖人才的逗留期限模式为“2+6”年,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2. 其资格标准为:
(1)申请人已经根据 “一般就业计划”留港不少于两年
(2)申请人在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200万港元或以上
如在获准逗留期间转换工作,只需以书面通知入境处即可

回港就业计划
此计划旨在为有意根据回港就业安排前来/留在香港就业的专业人士,概述有关的入境安排。回港就业计划并无配额限制,亦不限行业。
一、申请要求
1. 申请人属于非香港本地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或以上
2. 在毕业之后(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计起的半年后申请
3. 须在申请时先获得聘用,受雇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以及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
二、随行人员
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子女
三、居留时间
1. 签注停留时间模式为:1年+2年+3年+3年
2. 持中国护照的申请人需在国内出入境机构另行办理"逗留D"签注

输入香港永居第二代计划
香港政府今年5月4日推出新政,即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俗称“港二代”),以吸引更多拥有优秀教育背景和国际工作经验的人才到香港发展。
一、申请要求
1. 申请人年龄在18-40岁之间
2. 在中国内地、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及台湾以外的地方出生
3. 父亲或母亲一方为香港永久居民(申请人出生时及递交是次申请时均保持)
4. 具备良好的中文或英文书写及口语能力(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
5. 具有学士学位,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6. 具备充足的经济能力,可负担申请人及随行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费用
二、随行人员
配偶和18岁以下未婚子女
三、居留时间
*签注停留期限模式为:1年+2年+2年+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