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申请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须网上申报(港澳台人员须向市人社部门提交书面申报)。申请人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jhrss.gov.cn/)-专栏-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渠道,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在线填写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租赁补贴中完成租赁补贴申请。
二、申报条件
要求以下基本条件:1.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留学)毕业生(含取得南京市就业证的港澳台毕业生),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的全日制高职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统一考试进入的学校。
2.毕业两年内将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宁夏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形式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没有自己的房子(或者和父母合住唯一的房子),租房子住。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房屋,也认定为申请家庭的房屋。
三、提交材料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等申报内容,并清晰、完整上传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国内全日制高校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提交学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2)租房的,应与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具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或租金发票,并注明每月租金金额、租赁期限等规定。租房材料可选择提交房屋租赁登记证或租房发票(任选其一)。(提醒:因此本次补贴由个人申请,租赁材料必须是申请人在单一合同项下出具的租赁记录或租赁发票。租金发票可以通过线下平台办理,租赁备案也可以通过“我的南京”app办理。)
(3)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需提交省政府直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以上材料如实现政府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将通过数据平台获取,申请人无需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