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命:
玉伽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贾宇同志简历
玉伽,男,汉族,1963年2月生,青海贵德县人,中共党员,1986年6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处长级)。
1979年至1983年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3年至1986年在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学习,师从著名犯罪学家周柏森教授,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
1992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著名刑事法学家马克昌教授。他于1995年毕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1986年起在西北政法大学任教,先后担任助教、讲师。
1992年晋升副教授,担任硕士生导师;
1996年晋升为教授,任法律系副主任。1998年任法律部主任;
2003年任西北政法大学副院长;
2006年6月任西北政法大学院长、党委副书记;
2006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2010年任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刑法学博士生导师。
2017年7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