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十项惠残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实施惠及受疫情防控影响的残疾人及残疾人牵头企业十项措施,切实保障全市广大残疾人利益。
《通知》要求对受疫情影响且有返贫风险的有残疾人的家庭在本市建立卡片,给予价值200元的日常生活防疫爱心包;在上述范围内,对因疫情集中隔离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将赠送价值500元的爱心包。此外,在“残疾人关爱中心”和“残疾人之家”,符合条件的辅助就业残疾人按出勤对待,辅助劳动补贴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每人每月不超过220元。
《通知》要求,对城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自主创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以及城镇居民住宅楼(含住宅楼底层车库)租赁或经营的盲人按摩机构,给予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暂停补贴。对不在盲人按摩机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范围内的其他残疾人,将按5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性临时生活救助。同时,我市支持和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在原有基础上提高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标准50%。对租用国有企业经营使用或政府管理物业使用的民办残疾人事业单位,2月份租金减免,租金限额在10万元以下。疫情防控期间发生残疾人意外伤害,各承保机构应开辟绿色理赔通道,及时快速理赔。此外,“四免一减”的实施将减少残疾人家庭的有线电视消费。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残疾儿童及其家长可通过中国残联发布的康复视频进行居家康复训练,各康复机构可通过线上视频教学、电话随访等方式进行实时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后的补救训练。《通知》要求,2020年所有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在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后,按照救助政策执行,2020年康复训练达到198天时,补贴可按补贴标准全额结算。
我市协调各定点医疗机构减少配药数量,适当增加药品发放量,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药品送到家门口。并及时将药品送达精神病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精神病人不间断用药。对于有辅助器具以适应急需的残疾人,CDPF各级应根据实际情况适用简易程序快速适应入户,并做好跟踪服务。对于正常康复服务和残疾人辅助器具的需求,CDPF当地应及时登记并提供服务。通讯员夏惊涛盐阜大众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崔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