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报记者常陆
3月23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扩大包括《做大全市工业经济总量的若干政策措施》在内的五大产业经济总量政策措施的通知。五大产业包括工业、批发零售餐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文化旅游业。
其中,为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南昌市制定了《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包括保持住宅用地供应市场稳定,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大土地出让合同履约检查力度;推进大南昌都市圈居民权利平等进程;落实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支持新市民合理住房需求;改变“限房价、竞地价”的单一土地出让方式,集中开发区域或出让房价、地价不限的土地;进一步完善住宅销售限价的定价机制;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本政策自2021年4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促进购房资源流通”
2019年7月,南昌发布《大南昌都市圈发展规划(2019-2025)》,提出推进公共服务共享,促进都市圈城镇居民享受同城购房待遇。本《政策措施》要求执行上述计划。福州市南昌市、九江市、临川区和东乡区、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静安县和宜春市奉新县、上饶市沭阳县、余干县、万年县等户籍居民享受本地户籍人口购房政策;在大南昌都市圈等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为当地缴费证明,非本地居民凭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可按当地购房政策购房。
新落户人员不受落户期限限制,立即享受当地户籍居民购房待遇;在常自主创业,依法登记设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购买无落户限制、无社保、无完税证明的住房;推动长江中游城市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在大南昌都市圈实施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本报记者,南昌提出“都市圈居民购房权同等”的概念,很有创新性,是都市圈下房地产政策的新举措。按照这样的政策,大南昌都市圈的居民可以在相关城市购房,可以极大地促进相关城市购房资源的流通。
“客观来说,如果这样的政策跟进,可能会加快南昌周边的人在南昌买房的速度。目前南昌房地产市场总体偏弱,因此政策有一定的稳交易、促活跃度的导向。另一方面,如果对相关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炒作,就会有南昌房地产市场过热的风险。”严跃进说。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2月发布的70家大中型企业数据,
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南昌、九江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分别环比增长0.1%、0.8%;二手房销售价格指数方面,南昌环比跌幅0.1%,九江涨幅0.5%。而在去年11月,南昌新建住宅价格与南充、太原跌幅0.4%,并列第一。3月24日,南昌发布2021年1-2月经济运行简析,1-2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7.0%。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20.2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9.2%,增速较全省平均水平高22.3个百分点,比2019年1-2月增长19.3%,两年平均增长9.2%。从商品房类型看,商品房销售以住宅为主,占比达到84.8%。住宅销售面积101.89万平方米,增长74.7%;办公楼7.02万平方米,增长275.9%;商业营业用房7.69万平方米,增长33.7%。
可参考的是,1-2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38.3%;比2019年1-2月份增长15.7%,两年平均增长7.6%。
人才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购房补贴
此外,2020年6月,南昌推出“人才10条”:给予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有落户奖励、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创业扶持、租住人才公寓等政策;给予驻昌院校工作经费补贴;给予驻昌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适用范围包括2020年6月16日(含)以后,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历届毕业生;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
《政策措施》也对人才引进给予明确。南昌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大学生毕业生、技能人才,重点产业企业引进人才,以及工业、建筑、商贸、金融、科技、文旅等行业新引进的企业总部和科研机构驻昌单位高管人员,其购房不受落户、社保和纳税证明限制。A类人才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按300平方米标准给予全额购房补贴;B、C类人才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50%、最高分别200万元、100万元购房补贴;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的人才来昌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层次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购房补贴;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
重点发展区域或出让不限房价、地价地块
《政策措施》要求,自2021年起,每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可转化商品住宅建筑面积总量不得低于上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总量。加大重点新城建设的土地供应量,重点打造“高铁新城、空港新城、九望新城、瑶湖航空城”,鼓励央企和著名民企参与新城建设,通过产城融合的规划建设方式,带动产业建设和多元化高品质住宅供应。
在土地供应方面,南昌将调节土地供应分布,对红谷滩九龙湖片区、高新艾溪湖片区、朝阳新城片区等住宅去化较好的地区适当增加土地供应,并根据库存情况动态调整。严格控制商业办公类商品房项目用地供应,非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区域,原则上暂停相应的商服用地供应;非住宅库存去化周期未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区域;当年商服用地供应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供应总量。
南昌将“因地施策”,采取多种土地出让方式进行供地。对“限房价”出让的土地,实行“限地价”出让机制;尝试部分住宅用地出让约定中只明确项目首次上市楼盘住宅销售最高限价出让方式,楼盘去化率超过50%的,可申请年度5%以内的价格调整;在南昌重点发展区域(高铁东站、经开、临空区、高新区等)视情公开出让不限房价、地价地块。
《政策措施》提出,将项目周边二手住房价格纳入新房定价规则参考指标体系;对“非三限房”项目房价的管控,在符合条件下,可申请年度5%以内的价格调整空间。对暂时放宽新建商品房住宅预售条件的,其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由原来的50%、60%,分别调整为20%、30%;由原来需达到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合格具备交付使用为止才可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调整为可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分6个节点申请降低重点资金监管比例的方式使用监管资金。
责任编辑:刘秀浩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