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畜禽养殖大县的粪污资源利用要覆盖全县。五一前,4月26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补贴内容
文件显示,2019年,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范围为农业农村部确定的畜牧县,其中生猪调出大县以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为准,已开展整县治理的畜牧县不再重复支持。
重点支持两方面内容:一是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重点,支持第三方处理主体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推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行模式,促进畜禽粪污转化增值。二是支持规模养殖场特别是中小规模养殖场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按照种养匹配的原则配套粪污消纳用地,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
补贴金额
在生猪当量低于50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贴上限为3500万元。
在生猪当量51-70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贴上限为4000万元。
在生猪当量71-99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贴上限为4500万元。
在生猪等值100万头以上的项目县,累计补贴上限为5000万元。
中央政府奖补资金由各省发放。为体现激励约束,强化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责任,每年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19年新开工项目,今年安排部分资金,明年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安排后续资金;对于2018年开工的项目,剩余资金将于今年拨付。根据中央财政奖补规模,结合当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际情况,各地可自主确定补助方式、对象和标准,并应兼顾平衡、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统筹推进。
补贴申请
以下申请材料及流程摘自农视网,供朋友们参考。提醒大家要及时关注当地政府部门的公示、公告,掌握补贴政策的最新动态。
申请材料:
1.畜禽养殖场平面图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的正式图纸;
2.农场(社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养殖场(社区)动物防疫条件证明(复印件);
4.土地审批手续(复印件);
5.农场全景、内部和粪便处理设施的彩色照片(A4纸大小);
6.项目建设审查材料;
7.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数据。
申请过程:
1.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由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2.审批通过后,由县畜牧部门和县财政部门予以备案确认,并报省畜牧局财政部门申请补助资金。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农业网;经本平台编译后,如文章作者认为有问题,请留言联系本微信公众平台,本平台将立即与您协商解决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