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专题
最近有网友发消息到南海。com的专栏《问海南政治,找领导》。海口对本地学生毕业后回海南就业有补贴政策吗?对此,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其中提到省内有7类人员可以享受就业补贴资金。
网友留言及相关部门回复。
根据海南省和海口市现行的就业促进政策,高校毕业生到外地上大学后回海口就业,可享受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详情请参考《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海口市财政局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海网记者了解到,海南省享受就业补贴资金的人员包括贫困家庭成员(指已建卡贫困家庭、城乡低收入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年份和毕业年份大学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未在城乡继续深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随军家属随军分区(旅)以上政工部门已批准并办理兵役的配偶】、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海南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或在海南入伍)等7类人员。
就业补贴资金分为个人和单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贴两类。个人和单位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以及其他就业补贴(包括招录就业困难人员奖励补贴、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介绍补贴等。);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贴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公益性招聘补贴、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奖励补贴等)。)以及省政府批准的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等项目支出。
来源: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
记者:魏尧
边肖:小雨
封面图片是网络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