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天津四月二十七日电(记者题:农业大棚里为何“种别墅”?——天津部分地方建设销售“大棚房”调查)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原本是种植蔬菜和粮食的塑料大棚,但在一些不法开发商的经营下,变成了“私人农场”和“大棚别墅”。
新华视点记者近日在天津调查发现,虽然已经被国家土地督察局取缔甚至约谈,但在一些地方,对现有“大棚房”的整改拆除进展缓慢,甚至还存在违法建设、销售“大棚房”的情况。
被约谈后部分区域依然违规建设销售“大棚房”
所谓“大棚”,就是一些不法开发商将建设在农用地上的塑料大棚包装成“私人农场”和“大棚别墅”出售。买家可以在温室里盖房子,甚至把它们装饰成别墅。
今年1月,国家土地督察局约谈天津市相关地方领导,指出武清区石各庄镇存在以设施农业名义违法建设“大棚房”等突出问题,违法用地性质恶劣,整改完善不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这几天,记者在天津多个地方调研,发现一些“大棚”还在打折。
3月26日,记者前往武清区梅场镇杨聂路附近的一个销售点。一位叫张的销售人员说,这里卖的“大棚”分两期开发,第一期100多套。只剩下2套;二期133套,目前在售50多套。这里的“大棚”每户占地约500平方米,使用年限28年。
在售楼处,记者看到了“样板间”的模型。一个封闭的庭院分为两部分,一半是塑料温室,装饰成具有生活休闲功能的“阶级住宅”,外面是硬化地板和亭台楼阁。
在施工现场,建造了几十个“大棚子”,高度超过4米。销售人员说,有水有电,土地是村里的耕地,是以合作社的名义开发的。买家可以自己装修房子,也可以委托开发商把房子改造成别墅。只要不超过温室,就可以在内部“折腾”。
记者询问,这样的“大棚”是否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销售人员表示,目前在售的“大棚”用地性质多样,部分地区土地属于国家设施农业用地。当地人拿到国家补贴后,仍然把土地建成“大棚”出售,这是违法的。他们以合作社的名义拿村里的耕地发展,“你可以放心买”。
4月22日,当记者再次来到“大棚”销售点时,看到项目还在建设中,一个月前的土路已经换成了硬化水泥路,很多人正在销售现场洽谈。销售人员说,第一期已经卖完了,第二期剩下的套不多了。他承认,只要没有相关部门的追查,就可以继续在“大棚子”里重建发展。
记者来到天津附近另一个小区的“大棚”售楼处。据一位销售人员介绍,他们400平方米的“温室”促销价格仅为6.8万元。温室里有电力设施、水和污水设施,将来可以安装无线网络。
卖出的“大棚房”拆除整改进展缓慢
据了解,武清区石各庄镇景泰(蓬莱)庄园、远大庄园等4个设施农业项目共有蔬菜大棚1131个,总面积约2124亩。2013年以来,这4个项目均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大棚内建设居住休闲“大棚”、违规硬化路面等违法用地行为。截至目前,已建成违法“大棚”约435个,涉及599户,违法面积320亩。
1月29日,记者来到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看到距离石各庄镇政府不到一公里的一个大棚。知道
情人介绍,这里是一处规模较大的“大棚房”,配套成熟,居民较多。在其中一个“大棚房”,记者看到这个被白色塑料紧紧包裹的大棚,实际上已经被装修成了一个三室两卫一厅的住宅。住户向记者表示,他的“房子”从购置到装修已经投入30万元左右。在另一处“大棚房”,记者看到大棚内部已经被改造成住房,客厅、厨房、卧室等一应俱全。来自外地的一位住户说:“住在这里感觉特别舒服,生活也方便,跟别墅没两样。”
3月26日,记者再次来到石各庄,发现尽管此地两个月前已经被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点名,但是一些“大棚房”仍有人居住,大棚内建设的客厅、卧室甚至一些大棚旁边建设的亭台楼阁等都没有要拆除的迹象。
部分住户告诉记者,听说这里要拆,还要把园区里面硬化的路面铲平了。在园区门口和内部,记者也看到一些禁止违章建筑的标语。
4月22日,记者又来到石各庄镇,看到“大棚房”园区内、“大棚房”的门口都贴上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住户从4月20日起十日内自行拆除所涉及的违法建设,否则逾期将对其进行强制拆除。但记者采访发现,对于当地的拆迁计划,许多住户明显抵触。
违法建设的“大棚房”如何禁绝?
记者调查发现,“大棚房”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在于强烈的利益驱动。据了解,如果农民自己种菜,一座大棚辛苦一年可能收入也达不一万元。而一栋“大棚房”的销售收入动辄十几万元,抵得上辛苦劳作十数年。作为“操盘手”的开发者,先低价流转土地、高价公开出售“大棚房”,再接手大棚内部的装修等建设工程,甚至还有人以设施农业的名义申请补贴,“来来回回挣好几遍钱”。
由于大棚多位于郊区农田,表面有一层覆膜,藏在其中的违建很难通过卫星拍摄等方式监控发现。而“大棚房”一旦建成出售,则面临整改拆除多种困难。
有基层干部表示,“大棚房”建设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必须禁止。首先要断绝增量,对于仍在顶风违规建设、销售的“大棚房”马上叫停,对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处罚。同时,对于已经出售的“大棚房”要逐步整改,恢复本来的农业功能。
多位受访干部提醒,不要轻易听信一些违法违规开发者的“忽悠”,不要购买来路不正、涉嫌违法违规的“大棚房”,避免遭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