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例:
A老中医开了一家配方独特的诊所,能有效治疗妇科疾病,比市场上其他同类药物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b对药物配方持乐观态度,希望和A一起把药物配方开发成药物,拓展药物市场。甲方只出口药物配方技术,不支付任何款项,不承担任何损失,只享受分红。b可以通过出资承担损失,享受利润。乙方咨询李律师:如果甲方以医药配方技术入股,甲乙双方将共同成立新公司,甲方不参与经营管理,乙方对新公司提供资金和需求控制。b如何操作?
以技术出资入股,存在如下几个难点:
1.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不同于有形资产。如何保证甲方充分投入到位?2.目前这项技术还没有带来很大的市场经济价值。如何评估和定价该技术?
3.如果甲乙双方不能就技术本身的价值达成一致,如何确定甲乙双方的分红比例?
问题1解决方案:
方案一: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技术价值,根据评估报告确定甲方对新公司的出资额。同时,该技术应进行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产权转移手续。
方案二:甲方支付50万元,与乙方共同成立新公司.新公司成立后,向甲方购买该技术的所有权,并向甲方支付对价50万元。这样,甲方成为新公司的股东,技术所有权转移给新公司(本方案针对第一种方案,技术无法通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可以出具评估报告)。
风险:目前该技术并未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司法机关可能认为该技术价值明显低于新公司向甲方支付的价款,从而认定甲方以关联交易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抽逃公司注册资本。
为了规避上述风险,可以考虑技术研发的相关费用,组织相关证据证明物有所值(购买原始技术的费用、原材料采购合同、付款记录、发票、财务账本等。).
方案三:乙方单独成立新公司,甲方将技术交给新公司使用,新公司向甲方支付一定报酬作为技术使用费。甲方取得技术使用费后,将以这些费用作为出资,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交给新公司,或者甲方向乙方购买部分股权.
方案四:乙方单独成立新公司,然后将部分股权转让给甲方.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是甲方将技术所有权无偿转让给新公司。
问题2解决方案:
技术不成熟,乙方不信任评估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此时,甲乙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前提下进行协商,获得双方认可的技术价值。然后根据这个数值确定甲乙双方的股权比例和分红比例。
问题3解决方案:
1.甲方不是工商登记的股东,只享有分红权。根据利润确定分红比例。2.甲、乙双方约定利润分红的比例,所有分红优先于乙方甲方的实收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