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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路写字楼租赁 创巢创业园招租

首先,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源于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认真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异议声明

声明

除以下董事外,其他董事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年度报告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分配现金红利、红利股份和公积金股本。

董事会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内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

目前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集中在深圳、杭州、千岛湖等城市,物业资产及物业管理业务主要集中在深圳、杭州、上海、千岛湖等地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实体主要包括:公司总部、深圳华联房地产公司、杭州华联房地产公司、浙江兴财公司、上海深冠房地产公司等五家企业。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的实体为华联物业集团,负责协调、经营及管理公司及华联集团的物业资产租赁、住宅地产项目及商业地产项目。

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项目储备及自有物业出租情况如下:

1.华联控股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位:平方米)

注:公司2015年无新增土地储备项目,现有工业用地储备为华联工业园A区,占地面积8.27万平方米。本项目计划申请城市更新,目前正在准备更新项目和合作开发前的所有工作。

2.公司出租房地产

公司租赁物业主要位于深圳、上海和杭州,物业总面积为18.18万平方米(包括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1)按物业类别划分为工业厂房:栋,仓库物业:6.71万平方米;住宅及宿舍物业333,600.87万平方米;写字楼、商业和酒店物业为:10.6万平方米。

(2)按区域分布

1)深圳:个工业厂房及仓库物业:6.71万平方米;住宅及宿舍物业333,600.87万平方米;办公楼、商业和酒店物业面积为3,336,016,600平方米。

2)上海:栋写字楼的房地产为:2.2万平方米。

3)杭州拥有写字楼:栋,商业及酒店物业:6.74万平方米。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而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的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le="font-size:15px;">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 房地产业务


1. 深圳方面


深圳地产项目包括:“华联城市全景”项目(即宝安区“新安华联片区”更新项目)、南山区“华联工业园B区”和“华联工业园A区”等三个更新单元项目。


“华联城市全景”项目:


2015年7月营销中心落成并通过验收,8月底样板房等展示单位完工,9月所有楼栋提前实现主体结构性封顶,10月16日开盘销售。截止12月31日,“华联城市全景”项目签约合同销售金额13.27亿,预售金额约20亿元(含选房、尚未办理按揭手续),为实现2016年销售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该项目被评为“达沃斯·2015中国十大人居范例金奖楼盘”以及“深圳宜居生态综合体”。


“华联工业园B区”项目:


前期策划方面:前期策划、市场调研、项目设计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并取得一定的进展,完成了《B区项目定位发展策略报告》、《B区项目分项物业产品及硬件建议报告》。规划设计方面:配合报建并按计划完成了方案报批工作,相继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并对方案设计进行了论证、优化。拆迁工作方面:至2015年12月底,已基本完成旧厂房主体的拆除工作。


“华联工业园A区”项目:明确了AB区整体规划发展策略,并就A区项目的定位及规划与政府部门做了前期沟通;明确申报主体及开发主体,下一步将启动该城市更新项目立项申报的相关工作,拟定合作开发的具体方案。


2. 杭州方面


杭州地产项目包括“UDC·时代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和千岛湖进贤湾“半岛小镇”两大项目。其中,“UDC·时代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由“时代大厦”、“钱塘公馆”和“全景天地”三大项目组成。


“钱塘公馆”项目:该项目已办理预售证、外销证。2015年1月完成质检验收,6月样板房对外开放;年内完成了会所大堂精装修以及A、B、C户型85%的批量精装修工程,还举办了定向圈层等营销推广活动,为项目的高端基调与品牌形象奠定基础,树立“钱塘公馆”在杭州的豪宅标杆地位。该项目荣获“首届浙江十大地标豪宅”、“最佳城市豪宅”和“2015年中国十大超级豪宅”等殊荣。


“全景天地”项目:该项目由“万豪酒店”(1号楼)和“全景公寓”(2号楼)两子项目组成。


2015年,“全景天地”项目总包安装完成了总量的85%;幕墙工程完成了总量的95%,室外园林景观工程完成总量的15%。“万豪酒店”精装修工程完成了总量的50%。消防系统基本完成,电梯安装完成并验收投入使用,完成开闭所、配电房安装并通电,完成冷却塔、空调箱、风机盘管等主要设备安装。


“时代大厦”项目:


办公楼招租方面:在去年引进微软公司、宝马汽车等世界五百强企业基础上,2015年成功签约辛巴信息等6家企业入驻。群楼招租方面:去年引进的星巴克咖啡连锁店销售情况良好,今年又成功引进了全球专业连锁企业—赛百味和喜士多(便利店)。截止2015年12月底,时代大厦新增租赁面积达6869㎡,签约率近六成,租金收入约3200万元,租金收缴率100%。


千岛湖“半岛小镇”项目:该项目为极具现代风格的高端、低密度住宅,属于山地建筑项目。公司克服山地建筑项目地质条件复杂、工程量大、施工难度大等困难,切实做好了工程建设进度与工程质量把控,一期A区9幢住宅于2015年7月全部出±0.00;一期A区9幢住宅于10月全部实现结构封顶;一期B区块于9月完成样板区景观绿化工程。


(二) 物业管理业务


公司目前物业管理业务分布在深圳、上海、杭州、千岛湖等区域,管理物业体量逐年增加,特别是近几年服务管理新建高端物业越来越多,物业管理业务已发展成为公司一个服务于华联地产开发、实现集团化运作、规模化经营的重要产业,物业管理与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2015年,华联物业集团投入大量精力,做好了深圳华联城市全景、杭州钱塘公馆、星光大道二期、千岛湖半岛小镇等项目的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和销售配合工作。推进物业集团管理的体系化、标准化、规范化,全面开展了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三标一体化的认证工作,并于2015年底取得认证证书。“互联网+”已成为人们常态化生活方式,物业集团通过积极探索“互联网+物业服务”新管理手段,推出了“优家园”互联网平台,构建了深圳地区的远程视频监控管理系统。“优家园”互联网平台将物业服务系统、设施设备管理系统、400呼叫中心、移动APP、微信等移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服务解决方案融合在一起,使客户摆脱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享受物业服务,有利于公司完善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此外,物业管理集团还通过优化管理结构、开源节流、增加经营收入等方式增收节支,缓解人工成本上涨压力,推动物业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2015年,华联物业集团所管理项目总体满意率为88.8%,客户满意度为86.8%,荣获“2014年度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深圳指数(抽样单位)领先30”荣誉称号。全年物业租金及相关收入1.91亿元,物业管理业务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三)资本运营成果丰硕


为实现公司利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公司勤勉、尽责、务实地协助开展“深中冠”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神州长城”借壳“深中冠”上市之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历经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审批核准、进行资产置入、置出和公司移交等大量工作。2015年10月30日,深中冠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重新组建了新经营班子,正式宣告“神州长城”接管“深中冠”。截止2015年底,深中冠全面完成了资产、财务及档案、行政印章等移交工作,圆满完成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通过引入有较强经济实力的重组方—神州长城,使得“深中冠”基本面得到脱胎换骨变化,其目前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及良好的发展前景预期也得到了市场投资者响应与认同,目前神州长城股价较重组前有较大涨幅,直接导致公司所持神州长城4310万股股份价值的大幅增值。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成功完成,不仅盘活了公司存量资产,增加投资收益,而且为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夯实房地产主业,推动企业的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产生积极深远影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2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在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通告。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李云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范炼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樊志全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炳根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事项如下:


一、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3。


三、 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9,305,919.06元,加上上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529,024,838.18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8,330,757.24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由于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2,740,889.03元,因此不具备分配股利的条件。另外,公司目前深圳、杭州、千岛湖等地在建房地产项目正处于建设投入高峰期,对资金需求大,公司拟将留存利润运用于在建、拟建房地产建设项目或增加土地储备。因此,建议公司2015年度不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4。


六、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5。


七、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6。


八、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7。


九、公司关于预测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董炳根、丁跃、


胡永峰、李云、张梅、倪苏俏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8。


十、公司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公司关于聘任2016年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续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6年常年法律顾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9。


十三、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职人员酬金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20。


十四、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18日下午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21。


上述议案一、三、四、七、八、十、十二、十三等八项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议项按规定要求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请查阅同日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16-022)。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请查阅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别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7月,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公司核心管理层、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等45人授予限制性股份1,66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123,887,712股变更为1,140,487,712股。


由于个别激励对象离职的原因,公司需要根据激励计划中对已授出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数量为80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1,140,487,712股变更为1,139,687,712股。


此外,公司董事会拟对其人员数量进行调整,自第九届董事会开始,董事会人员构成由原来的12人调整为11人。


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与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就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具体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7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促进控股子公司稳定经营与可持续发展,规范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及借款事项,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关情况如下:


一、担保、借款情况概述


1.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从事地产开发的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从事地产开发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流动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等现金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担保、借款对象包括: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联置业”),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比例为68.7%;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联置业”),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比例为74.0%;杭州华联进贤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进贤湾公司”),该公司为浙江省兴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兴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浙江兴财公司70%股权。


上述三家担保、借款对象均为本公司专业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开发实体,正在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或即将进行新建项目,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深圳华联置业


深圳华联置业:成立于1988年3月,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注册号:440301102961896,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24楼,法定代表人:丁跃,经营范围: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租赁及咨询服务等。


深圳华联置业目前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68.70%、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3.67%、上海华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63%。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深圳华联置业总资产10.29亿元,净资产8.54亿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63亿元、净利润1.03亿元。


深圳华联置业正在进行“华联工业园B区”更新项目筹建。


2.杭州华联置业


杭州华联置业: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为7,845万美元,注册号:330100400018899,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B座32层,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在钱江新城D-02-1、D-02-2、D-03、D-04、D-07地块上开发建设销售办公、商业金融用房、酒店经营及其物业管理,经济开发,信息咨询,投资管理等。


杭州华联置业目前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74.00%、中国华联地产(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4.59%、盛怡有限公司21.4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杭州华联置业总资产17.35亿元,净资产9.65亿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251万元、净利润342万元。


杭州华联置业正在进行“钱塘公馆”、“全景天地”项目建设。


3.浙江兴财公司和华联进贤湾公司


浙江兴财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号:330000000023472,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星光国际广场1栋512号,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自有租赁及咨询服务等。


浙江兴财房地产公司目前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70%、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持有30%。


华联进贤湾公司为浙江兴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专门为了开发和管理杭州千岛湖“半岛小镇”等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浙江兴财公司总资产9.45亿元,净资产3.68亿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6,827万元、净利润394万元。


华联进贤湾公司正在进行“半岛小镇”项目建设。


三、担保、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本公司拟为深圳华联置业、杭州华联置业、华联进贤湾公司等三家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为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借款、项目借款等提供担保。


2.本公司拟向深圳华联置业、杭州华联置业、华联进贤湾公司等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现金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缴纳土地出让金及项目建设资金等。


3. 考虑本公司资金成本等因素,双方约定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幅度不低于10%(含本数)。


4.上述担保、借款事项有效期限为三年,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1.控股子公司的出资股东,原则上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进行担保、借款。


2.本次担保、借款事宜,若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涉及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企业的,关联方需要依照规定按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借款。


3.本次向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额度将根据各子公司地产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拟定具体的额度使用与分配方案后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目前正处于新建房地产项目资金投入高峰期,建设任务较重,特别是控股子公司的在建、拟建项目尚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本次交易拟加大对控股子公司发展的支持力度。上述担保、借款事项主要基于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与稳定,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负面或不利影响。


六、本公司与上述控股子公司已发生的担保、借款情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


1.深圳华联置业向本公司提供借款3.8亿元,本公司与深圳华联置业之间的担保金额为零。


2.本公司与杭州华联置业之间的借款、担保金额为零。


3.本公司向华联进贤湾公司提供借款1.38亿元,本公司与华联进贤湾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为零。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共计人民币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41亿元的29.4%。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八、其他事项


本次议案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根据上述担保、借款事项的具体进度及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临时、定期信息披露。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8


关于预测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测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公司需要预测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现就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预测2016年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华联置业”)、深圳市华联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联物业集团”)和浙江兴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兴财公司”)与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联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常年办公场所和华联宾馆租赁管理业务。本公司持有深圳华联置业、华联物业集团、浙江兴财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68.70%、81.39%和70%。


(一)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78.76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19%,其中:


1.本公司和深圳华联置业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费用分别为24.56万元和158.56万元,合计183.12万元。


2.华联物业集团受托经营华联宾馆费用合计167.68万元。


3.浙江兴财公司租赁华联集团关联企业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下称“华联杭州湾公司”)房产作为办公场所费用27.96万元。


上述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没有超过年初预计的400万元。


(二)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400万元


1.本公司和深圳华联置业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的费用预计190万元。


2.华联物业集团受托经营华联宾馆费用预计180万元。


3.浙江兴财公司租赁华联集团关联企业华联杭州湾公司房产作为办公场所费用预计3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华联集团


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1.24%股权。


该集团成立于1983年8月,注册资本为9,061万元,注册地: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发展大厦16层。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化工、纺织、服装等产品的生产经营(生产场地执照另办);进出口业务;工程承包建设及进出口所需工程设备、材料、劳务输出;对外投资,技术咨询服务;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租赁服务;汽车销售(含小汽车)。


2.华联杭州湾公司


华联杭州湾公司为华联集团控制的关联企业。


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04年1月,注册资本:2,990万美元,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射潮广场二层(闻涛路北),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基建项目管理和服务、物业管理。(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华联置业和华联物业集团分别租用华联集团位于深圳市深南中路的“华联大厦”写字楼、租赁管理“华联宾馆”(21-22层)、浙江兴财公司租用华联杭州湾公司房产作为办公场所。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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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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