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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创业补贴,海归博士创业优惠政策

为支持海外留学人员来川创新创业,省人社厅近日推出《四川省海外留学人员创业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优惠资助申请。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海归可以申报。

(一)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条件

1.申请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是在四川省留学的海归,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强的市场潜力;

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具备管理能力。如果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可以优先考虑;

5.企业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6.企业注册资本的现金资产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境外学生投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诚实守法,无犯罪记录;

(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条件

1.申请人是具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的四川省归国人员,留学成功后已返回四川工作;

2.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够独立主持研发工作,前途光明;

4.申报项目在国内或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和发展前景,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重要学术成果。

对于考核合格的海外留学生,每户一次性补助不超过30万元。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科研创新、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市场开拓、贷款付息、人员安置和团队建设。

评审通过的资助项目将按重点、优秀、启动类别进行资助,包括:

1.关键项目资金

金额为每个项目1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研究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应用前景广阔的技术创新;

2.优秀的项目资金

金额为每个项目5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发项目;

3.开始项目融资

名额为每个项目3万元,主要资助近期回国或即将回国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研究的留学生。

申报程序

申请应同时在线和离线提交。网上申请可登录四川省专家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纸质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9日前报送所在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16日前报省专家服务中心。

中央驻川单位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申请人,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单位推荐意见后,应于4月9日前报省专家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