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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离岗政策,河北省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文件

磁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01《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号文件(汉人社〔2011〕31号)精神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9名。其中教育岗位257个,司法岗位2个。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考试考察为基础。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统一的招聘方式。按照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录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1)教育岗位(257人)

初中教师107人,其中66人限于大学毕业生。

小学教师60人,其中限大学毕业生36人,限应聘岗位2人。

有50名幼儿园教师,其中30名仅限于大学毕业生。

有40名校医。

(2)司法职位(2人)

有2个公证人。

“高校毕业生”在求职条件上包括以下几点

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考生应为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已经毕业)。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考生应为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已经毕业);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4月12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2日后出生,不含当天),报考司法类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2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学历及资格要求:


(1)教育类岗位: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①初中教师岗位: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要一致。


②小学教师岗位: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全科的对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不做要求。


③幼儿园教师岗位:取得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④校医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具体专业要求详见《磁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⑤定向招聘岗位: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对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不做要求。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2)司法类岗位:报考考生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A本。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20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19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0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以上教育类各岗位(不含校医),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拟定于2021年3月31日至4月9日,在磁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ixian.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0:00—4月17日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报名网址:http://www.cixian.gov.cn/ (详见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信息)


4.审查材料: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


5.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17:3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6.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先进行“用户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表、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和提交审核等报名工作。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注意:考生网上提交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17:30,过时提交窗口将关闭。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各岗位应聘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该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进行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各岗位报名情况、核减及取消情况在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和城乡低保家庭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的工作时间,考生到磁县人社局二楼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时请携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


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师职业能力测验;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司法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


所有岗位每科分值均为100分,满分2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笔试要求。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请关注磁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教育类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校医岗位和司法类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请关注磁县人民政府网站,笔试成绩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磁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本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以下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居民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或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毕业生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或人社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3.教育类教师岗位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校医岗位同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中国卫健委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法律类岗位同时提交法律资格考试A本及中国普法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


4.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退伍证等材料;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请关注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领取《面试准考证》通知。


2.面试方式。教育类小学全科岗位、校医岗位和法律类公证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教育类初中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方式。采取讲课方式面试的岗位,每名考生备课时间60分钟。同一岗位考生面试题目相同,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面试考察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以及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讲课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态、言语表达、职业修养等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面试进行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6.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通过以上比较,仍不能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的,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选择岗位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择学校、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公开招聘实施前,由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研究制定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并严格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息发布方式采取网上发布的方式。磁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ixi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八、纪律要求


成立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通过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加强事业单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监督。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要认真按照公开招聘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人员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对违犯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和聘用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 0310—2312379(县人社局)


0310—2391352(县教育体育局)


0310—2328139(县司法局)


监督电话: 0310—2322161(县纪委监委)


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满足招商引资、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三河市人社局全程指导,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实施,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技岗位1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3.具有履行聘任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具有胜任聘任岗位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完成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9日后出生)。


6.学历要求:应聘所有岗位人员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对象主要是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数量不低于总体数量的60%。具体详见《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约定服务期未满或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5日,通过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5日17:30。


2.报名材料


(1)《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需插入近期彩色证件照)(附件2);


(2)《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excel格式)(附件3);


(3)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版(2021届毕业生可以凭借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先行报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及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聘用后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4)学信网学历证明或者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电子版;


(5)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电子版)(附件4)。


以上所有电子版材料一同打包发送至邮箱ciichr2021@126.com,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此次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材料,不按规定投递邮件或提交信息不全者,报名无效。


报名咨询电话:0316-3458188(限早8:30至晚17:30拨打)


3.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资格初审人员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领取准考证


2021年4月12日至13日(早8:30至晚17:30),初审通过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一楼保安室(河北省三河市李旗庄镇李七侯大街96号)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周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考试方式进行,一张试卷,公共基础知识占


40%,职业能力测试占60%。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陆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2021年4月28日,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按资格审查通知携带报名所提交资料的原件、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正面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单


2021年5月6日(早8:30至晚17:30),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办公楼二楼西侧党政综合办公室(河北省三河市李旗庄镇李七侯大街96号)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1年5月9日(周日),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考官由7名外聘专家评委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6人。


4.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岗位匹配性、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5.面试有关要求


考生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6.计算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


笔试成绩顺序进入考察考生名单。若再相同,组织复试。考生总成绩在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六)考察


2021年5月18日,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统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考生需提供无违法违纪证明。


(七)体检


2021年5月22日,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任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八)公示与聘用


结合笔面试成绩、考察结果、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情况在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组别、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九)待遇


此次聘用人员在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工作期间享受事业人员待遇,纳入控制数管理,薪酬待遇按照《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须遵守《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没有回避的,一经查实,取消聘任资格。


监督电话:0316-5997753(不接受报名咨询)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an-he.gov.cn/)查看招考信息,招聘过程所涉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公告、招聘各环节的结果等)均通过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及时发布。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机制,所有报名审核通过的应聘者需要提前申领河北省健康码,在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均要提前出示河北省健康码绿码。


武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上级批复的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招聘方案,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5日至2003年4月5日期间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以下 (1981年4月5日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4、往届毕业生限衡水户籍,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定户籍。除此之外往届毕业生非衡水户籍的父母或配偶一方具有衡水户籍,且本人在武强县工作年限满五周年及以上的,同意报考。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过公职人员,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销的人员,参加过非法组织人员,现役军人、已取得行政或事业编制的在职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7、所有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武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三、招聘程序


(一)成立武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发布公告。武强县人民政府网和河北公共招聘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网址:登录武强县人民政府网, 点击政府公告栏中“武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http://47.93.208.246:8888/login/4cfaea1c69d95282”,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04月06日9:00至04月12日17:00


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12: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职位不能再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3、打印《笔试准考证》。4月15日9:00开始,网上报名审核成功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特别提醒: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


4、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有关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四)笔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按5:5折算计入总分。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周六):9:00-11:00


笔试地点:武强县实验中学


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要求和考试内容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考生须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组织、命题、监场、阅卷工作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承担。考试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程序组织考试,对违纪舞弊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1、公布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武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总成绩、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报考岗位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由县人社局组织相关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以网上成绩查询时公布为准。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携带《笔试准考证》及以下材料以供复审: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报考岗位要求为衡水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报考人员的配偶、报考人员的父母一方为衡水户籍需提供相应证件及证明材料)


(3)毕业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就业报到证


(6)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其它相关材料的证明(如本人在武强县工作年限满五周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党员证明等)


(8)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3张;


说明:以上材料原件供现场审核,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按如上顺序装订(2021届应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考生,须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人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及放弃面试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岗位根据统一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由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 ,登录报名系统, 打印《面试通知单》。


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和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实施能力等内容;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注意事项: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政审、公示


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并在武强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人员,学历较高者。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复查一次。


2、考察政审


由县人社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政审主要是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


3、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武强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上。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所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经费形式均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全额财政)。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武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者在考试、体检、体能测评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全程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成绩公开,笔试、面试全程由县纪委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2、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聘用后如有反映问题并经过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人员资格,不再递补。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县人社局将及时在武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咨询时间:9:00-11:30,14:30-17:00


咨询电话:0311-86661835(仅限报名系统咨询)、0318-3820013


邯郸大名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人员需求,参照《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人事代理)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名额、资格条件


(一)招聘名额: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


(二)资格条件


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环保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


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认真,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社会记录;


2、大名县户籍(配偶、父母属大名县户籍也可报名),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3年04月0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0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3、男性(因工作性质需要,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不得报名;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四、待遇


1、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与大名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聘用人员与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聘用合同到期后,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大名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所需费用由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发放缴纳。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http://www.daming.gov.cn/)。


符合条件报名人员于2021年04月01—10日期间到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计划综合管理股报名,报名时请做好新冠疫情自我防护,排队间隔距离一米以上,携带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页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蓝底照片9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清明节假期休息。


报名地址:大名县北京路与元城街路口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6房间


咨询电话: 0310-6586125(大名县人社局)。


0310-6561890(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


监督电话: 0310-6512388(大名县监察委)


2、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同时进行)。对报考人员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页进行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参照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内容,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总成绩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由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6、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7、考察。对考察对象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全面考察,同时进一步审查档案、毕业证、报到证等资格条件。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8、拟聘人选公示。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9、签订聘用合同。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与大名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聘用人员与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聘用合同到期后,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大名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所需费用由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发放缴纳。


六、其他事项


(一)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招聘程序的时间安排、笔试面试及总成绩、体检人选、考察人选、拟聘人选均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坚持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和聘用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过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未尽事宜由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时间要求等事项适当调整。


(燕都融媒体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