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频频收到罚款后,平安银行的信贷业务最近陷入了伪造签名和虚假宣传的纠纷。
近日,有消费者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反映,在平安银行武汉分行申请贷款(000001。SZ)。还款多年后,他发现实际利率远高于宣传利率,保险被非法套牢。更严重的是,怀疑在贷款过程中有很多伪造的签名。记者注意到,目前,黑猫对平安银行的投诉有3368条。
此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的《关于平安银行电销实物产品业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的通报》显示,平安银行与第三方电话销售实物产品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平安银行因信贷业务存在诸多违规行为,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罚款。
贷款业务疑虚假宣传
近日,武汉的董女士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反映,她于2018年向平安银行武汉分行申请办理“车贷”业务,还款两年后,被银行告知仍有大额欠款。直到这时,董女士才发现贷款年利率与业务员宣传的不一样,被“误导”办理贷款。
董女士说,2018年8月,她看到平安银行有“车贷”业务。传单显示,月利率为0.55%-0.83%,年利率约为6.6%-9.6%。她觉得这样“更划算”,于是向平安银行武汉分行申请贷款46.7万元。贷款当天,董女士还签订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现在,这份保险增加了董女士的贷款成本,所以董女士向平安银行提出了异议。
董女士成功申请贷款后,将46.7万元分成36期,每期缴纳16,883.17元,每期还有保险费508.18元。直到2020年8月和9月,董女士已经偿还了近两年的贷款,约40万元,董女士要求一次性还清剩余贷款。“分期还贷很累,想一次性结清尾款,但我知道问银行还需要还20多万。”了解情况后,董女士很惊讶。
“如果年利率是6.6%-9.6%,我还不了那么多钱。”后来董女士发现了电子合同,认为很多地方都有伪造签名,年利率也没有明确公布。“办理贷款时只有一张纸质合同,银行拿走了。电子合同后来被发现了,我也不知道上面的签名。”董女士说。
之后,董女士向平安银行投诉,要求银行提供还款计划明细。才看到贷款年利率18%,本息合计60.78万元,搭售保险费用1.53万元。“这是明显的虚假宣传。贷款时,客户经理明确表示年利率是6.6%-9.6%,但现在实际利率已经到了18%,没有保险费。”董女士表示,她已经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银行承诺减免保险费,但年利率虚假公示问题仍未解决。
此外,根据湖北银保监局的回复,“笔迹鉴定”上诉属于董女士与平安银行的民事纠纷,银保监局已按《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转交给平安银行处理,要求双方通过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否则董女士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申请调解。
r />3月31日,央行官网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提出,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记者注意到,目前平安银行官网及APP上的汽车贷款产品为“车主贷”,官网显示年利率低至10%,APP宣传页面显示年利率(单利)10%起,而申请贷款页面未显示实际年利率。
此外,早在2012年,《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中就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贷搭售,不得在发放贷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近年来,监管对捆绑销售意外险乱象进行了整顿,2020年3月5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明确将从推进市场化定价改革、强化市场行为监管等多个角度规范意外险市场发展,计划用两年时间即2021年底实现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健全。
但近年来,“借贷搭售”现象仍未绝迹。对此,光大银行金融分析师周茂华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分析道,部分违规行为治理需要一个过程,可能与银行内控有效性、绩效考核制度合理性有关,另外可能与相关业务违规成本低、业务员综合素质也相关。
目前,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平安银行的车贷业务有诸多消费者投诉,内容除了反映实际利率偏高,还有消费者表示贷款后被莫名收取了其他费用。其中一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2020年5月因购买车辆向平安银行申请贷款9万元,每期还款约3000元,这其中已包含本金和利息,但今年5月还款时,却发现多了一笔“NB二手车附加费用贷款”6300元,而银行方面没有向这位消费者出示贷款合同,也未解释原因。
不少匿名消费者也表示,申请车贷业务时被平安银行多收了几笔费用,其中包括“NB二手车附加费整备”“NC保费贷”等;还有部分消费者遇到虚假推销的情况,称被业务员诱导消费。

*图自黑猫投诉平台
周茂华表示,央行发布3号公告,即维护贷款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告明确规定,借款客户的贷款成本应包括利息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消费者贷款的年化成本应该是个“明白账”,应包括与贷款相关的各种费用。
信贷业务屡收罚单、投诉量位居股份行前三
近期,平安银行因信贷业务屡收罚单。5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对平安银行昆明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存在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部分进入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违法行为,平安银行昆明分行被罚款30万元。
5月14日,监管披露平安银行因早年信贷违规被处罚300万元。其中,平安银行资金运营中心2016年5月,违规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2017年3月,违规向土地储备项目提供融资;2017年3月,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黄金份额租赁款违规用于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回购;2018年1月,虚增存款;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向黄金产业链外企业提供实物黄金租赁,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万元。
除此之外,银保监会消保局还发布了《关于平安银行电销实物产品业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的通报》,平安银行与第三方合作的电话销售实物产品业务,因存在“向消费者不实宣传,承诺产品可由银行等机构回收兑换现金”“向消费者变相承诺收益、夸大产品收益”“以赠品或免费名义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等情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而在银保监会4月中旬发布的《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中,针对平安银行的投诉有4065件,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二位。
其中,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均每千营业网点投诉指标中,平安银行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一,于2020年第四季度收到3842.2件/千营业网点,高于平均数1920件/千营业网点。每千万个人客户投诉情况方面,平安银行2020年第四季度投诉量为419.1件/千万个人客户,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均数369.5件/千万个人客户,位列第三位。
记者就上述问题致函平安银行,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来源:中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