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一场及时雨。有了这么好的政策,我们也来学校宣传讲解,答疑解惑。我们必须做好传达和实施工作,并支持感兴趣的研究人员从事一些职业,”邢台大学人事科科长YIO说。
“我是副教授。我目前正在做一个研究项目。我可以做兼职吗?”刘老师问。“当然,职称、年龄、学历、科技成果的形式、获奖水平、专利与否都不视为限制性条件。但你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得到单位的批准。”。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回答。在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后,刘先生根据自己提出了一些问题。当他们一一回答时,刘先生带着满意的微笑离开了。
6月25日,市人社局深入邢台学院宣传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并在校园内搭建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条件、流程、相关权利和管理。发放创新创业卡、海报等相关资料1000余份,咨询近60人次,提高了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意识,充分调动了邢台学院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投身科技创新和创新成果转化,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 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