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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课题立项申报书范例,大学生科研项目有哪些

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海南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教研机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教管办,省内各高校,厅直属各中学:

为促进我省教育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厅计划组织申报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时间

请各市、县、各中学、各直属高校于2021年9月23日前收集全部申报材料,于2021年9月27日至9月29日,以17333.6万件的价格提交至我厅(快递)。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二、主体申报的范畴和对象

本项目申请对象为省内除中等职业学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不含行政人员、兼职教师和非专职教师)。采用分类应用、分类评价。每个人只能选择一种类型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必须满足相应的申请条件后才能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的是省内专任教师,主要是高校、省级一流学校、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以及省市教研人员。欢迎省外引进的中小学高级教师、校长、骨干教师积极报名。申请主体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面向全省申请专任教师,以高校、省级一流学校、省级示范幼儿园、省市级教研人员为主体。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限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专职教师和市县教研人员申报,高校教师和省级教研人员不得申报。项目申报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省级教育科研骨干或主持小型项目,并获得两项省级荣誉。

:15px;">(四)凡已主持由我办立项的各类在研省规划课题且未结题的(包括2021年6月立项的成果应用类课题)不得申报。已申报过省社科联的课题无论是否立项都不得再重复申报我办课题,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报、重复申报、虚报挂名,请各单位严格把关,严禁以上违规申报行为。


(五)2019年~2021年被撤销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六)退休返聘教师及离退休时间不足一年的教师不得申报。


(七)我省中职教育课题申报立项工作已于2021年初全部移交给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职业教育部负责组织,中职学校不得再参与本次课题申报立项。


(八)请所有课题申请人先认真阅读琼教科研〔2021〕14号文件,了解我办最新发布的《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明确课题结题相关要求,根据自身科研能力选择合适的申报类别。


三、选题要求


所申报的课题选题必须结合本单位、本人的教育教学实践,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预期成果要具有可推广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请根据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并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自拟课题名称,选题要符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紧贴教育教学实践,研究内容聚焦,对象明确,方法科学,严禁申报假大空的选题。


(二)专项课题:专项课题必须围绕自身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进行选题,课题选题切入点要小,内容要具体、可操作,课题名称自拟,严禁申报“***学科教学有效性研究”等假大空的选题,可重点关注劳动教育、五育融合、党史教育及其在各学科中的渗透方面的选题。


(三)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不接受以编写教材、丛书、工具书、教辅教材、试卷试题、各类编著、论文集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申报,所有课题除申请人外,参与人3~10人。


(五)所申报课题必须是教育教学领域的选题,不接受纯学科、纯专业类别选题的课题申报。


四、申报程序


本次采取逐级申报评审,各单位、各学校必须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择优报送,且一律要将本单位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和正式发文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具体申报程序评审如下:


(一)校级申报评审: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本校所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打分,按指标遴选出其中的优秀课题上报上一级评审(高校及省直属学校请直接报省级评审)。


(二)市县评审:各市县科研主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市县学校报送的课题进行评审打分,按指标遴选出其中的优秀课题上报上一级评审。


(三)省级评审:我办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课题进行评审打分,按指标择优立项,发放课题立项通知书。


五、申报指标分配


由于省级科研经费有限,今年我办计划立项各类课题共200项,根据各单位历年课题申报积极性、课题结题质量和对课题认可程度确定本次申报的指标分配,对于不认可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省级课题的高校不再接受申报。本次课题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分配指标进行申报,不能突破。各单位的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单位名称


重点课题


一般课题


专项课题


总数


海口市


3


20


60


83


三亚市


2


8


20


30


儋州市


1


5


12


18


其他市县 各


1


3


8


12


海南中学


2


4


8


14


海南省国兴中学


1


3


6


10


海南省农垦中学


1


3


6


10


其他省直属中学 各


1


2


4


7


其他各类附属学校幼儿园 各


1


1


3


5


海南师范大学


5


15


0


20


琼台师范学院


2


6


0


8


海南大学


1


3


0


4


海南医学院


1


3


0


4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1


3


0


4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


3


0


4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1


3


0


4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1


3


0


4


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


1


3


0


4


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


3


0


4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1


3


0


4


重要说明:由于中职教育课题今年已经组织过一次申报,所有中职学校均不再参加本次课题申报。由于我办科研经费紧张,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各类课题申报名额组织申报和报送,不得突破名额,各类课题名额不能相互调剂。


六、省级评审材料报送


今年课题申请书需要分别提交署名稿和匿名稿。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任何个人直接报送。报送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29日17:00,快递请在9月27日前寄出,确保29日前能收到,逾期不受理。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


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署名稿(附件1)纸质版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签名盖章原件1


2. 《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匿名稿(附件2)纸质版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夹在署名稿中。匿名稿中不能出现课题组任何人员姓名及所在单位的名称,否则不予参评,请务必反复检查。


3.报送单位盖章的《2021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附件3,由申请人填写,单位汇总)。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


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内容、顺序一致,全部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共?项。请各单位按要求整理打包后在提交纸质材料时同步发送到我办邮箱:hnkt08@163.com。电子版材料清单如下:


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署名稿WORD版,文件名按要求修改为:序号-申报类别-学段分类-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doc。匿名稿不需要交电子版。


2.本单位《2021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Excel版,文件名按要求修改为:单位名称:2021年课题立项信息汇总表.xls


(三)在线填表


这一步非常重要!请各单位在完成初审确定上报课题名单后,尽快通知拟上报省级评审的课题申请人通过手机或电脑在9月23日0点~29日24点期间点击此链接填写《2021年省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登记表》:https://www.wjx.top/vj/mLL1cD2.aspx。未按时填写的课题将无法进入省级立项评审,请课题申请人要特别留意。


七、其他


(一)请各单位尽快转发本通知,并积极组织老师申报,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二)由于我省科研经费削减,2021年所立项的所有课题均无经费资助,全部到结题时根据课题成果鉴定等级按相应标准发放课题奖励。


附件(请点击查看或下载):


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署名稿)


2.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匿名稿)


3.2021年课题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申请人填写,单位汇总)


4.点击在线填写《2021年省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登记表》


5.琼教科研〔2021〕14号文件: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




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