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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申报条件

12月9日,在“第二届全国大学生FPGA创新设计邀请赛暨2018 FPGA创新应用高端论坛”上,南京江北新区软件园副主任周表示,欢迎更多的学生、老师、专家来到南京,来到江北新区就业创业,共同开启IC创新发展新征程。

据悉,2018年1-11月,江北新区共接收青年大学生(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出国留学青年大学生)25742人,自主创业629人,兑现各类创业补贴258.6万元。南京提出就业“零门槛”、创业“零成本”,其人才政策主要依据南京一号文件和《创业江北人才计划十大战略》。

来看看南京江北就业创业可以享受的详细政策。

优秀项目资助奖励

(一)打造“决胜江北,未来已来”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品牌。对全国高校和教育部认定的港澳台大学生,组织评选优秀创业项目并根据不同获奖等级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吸引更多符合江北新区“42”产业发展方向的优秀项目到新区发展。对于在省级(含)创业大赛中获得金奖或在国内“双一流”高校创业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如果拥有自主发明专利和自主知识产权,落户江北新区,最高给予不超过1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

(3)市人社局“优秀项目评选”获奖项目在新区注册运营,三年内按获奖金额给予1:1个配套项目。

见习奖励技能培养

(一)开展青年大学生就业见习和创业见习的,按南京市标准给予3-6个月见习生活补贴,对见习培训期满就业或创业成功的,给予见习培训单位(基地)一次性留岗奖励;

(二)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强高技能人才基地和大师工作室建设,实施青年技能就业培训工程和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程。

创业场地补贴

(1)对于符合初始条件的青年大学生项目,进入江北新区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园(基地)可免费提供30平方米场地或给予租金补贴;

(2)在经营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实际经营一年以上且正常纳税的,可申请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租金补贴;

(三)利用自有房产经营的,可申请每月基本经营综合补贴在300元左右。(注:以上补贴不重复享受,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鼓励创业助推就业

(一)协助青年大学生申请南京市“开学补贴”和“创业成果奖”;

(2)鼓励大学生创业吸纳本市失业人员就业并申请“就业补贴”;

(三)新区吸纳本市户籍5人以上或研究生学历2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三年内给予每人3000元奖励。

引进人才生活保障

(1)对引进世界名校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的认定企业毕业生,按最高4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2)在江北新区就业创业且家庭在南京没有自有住房的青年大学生,可申请租赁人才住房。如果不租人才住房,可以按照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术人员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企业实际缴费金额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每人2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二)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且吸纳硕士学历3人以上或博士学历2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对硕士学历以上人员社会保险单位缴纳的部分按每人最高2万元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青年大学生3年内办理初创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依据市政策可申领一次性社保补贴。


融资配套


(一)积极开通创业贷款“绿色通道”,协助大学生申请贷款助推创业;


(二)拓宽创业融资渠道,初创项目3年内获得风险投资的,按单个项目申报融资配套支持;


(三)建立“江北新区大学生创业天使投资基金”,对获得市级天使基金投资的优秀创业项目,在其正常运营半年后,由创业企业申请,经新区相关机构评估,可按一定比例追加投资。


落地企业配套政策


(一)给予本市无房产、并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创业项目奖励的初创企业法人,企业正常经营纳税,并带动本辖区内户籍2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可优先申请租赁新区人才公寓,租赁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对非本市户籍且无房产的青年大学生,首次在宁创业、正常经营纳税2年上的企业法人或主要股东子女,由新区大创办负责牵头协调,在新区范围内,优先解决就近入园、入学困难问题;


(三)鼓励外籍高校毕业生来新区就业创业,享受市级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校对/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