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宁波创业,福利来了!昨天市人社局公布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在甬创业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的通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一次性补贴不超过10000元。快来看看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补助对象
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后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或大学生。
补助标准
如果企业经营正常,申报时带动1人以上就业,将向不超过1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申报材料
《宁波市创业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表》(点击“阅读原文”,详见附件1);
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盖章认可的学习证明)。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报时间、地点及程序
(1)申报时间:5月18日-6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地点是企业营业执照上营业地址所在区县(市)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区/县(市)经办机构于6月2日前完成初审,并向市就业管理服务部门上报《宁波市创业大学生生活补助汇总表(表1)》(见附件2)等申请材料;经审核后,市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将补贴名单和《宁波市创业大学生生活补助汇总表(表2)》(见附件3)上报市二创确认同意后,在市二创和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由县(市)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送至企业账户。
其他说明
小微企业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发〔2011〕300号)为准。
(二)原企业注销、撤销或者变更法人,重新设立或者办理工商登记的,不属于补贴对象。
(3)带动就业的以企业名义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为准,通过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劳务派遣或其他代理方式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不计入带动就业人数。
本次申报补贴总额为500万元,具体补贴标准根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定。
申请过程中未尽事宜,请咨询当地机构
各区县(市)经办机构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