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湾区的每一个城市更新项目中,当地的平台公司往往在前期就已经介入,开发商想要锁定项目,就无法避免与平台公司的合作。
那么房企和平台公司如何合作呢?以下是一些典型的模型和案例:
一、平台费模式
适用范围最广的模式适用于具有一定地方关系、对项目控制力较强但缺乏一定资金实力的平台公司。
在这个过程中,平台公司的主要功能有两点:1。利用房企缴纳平台费协调各级(主要乡镇)利益关系;2.避免了房企直接以村和平台公司为中介的风险隔离。
通常这个费用的定价标准是:平台费=可售面积*单价。这个单价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根据笔者的经验,一般是周边房屋价格的3%左右。
该费用一般分期支付,节点从3个到6个不等。首付款一般是平台公司协调房企与原业主(村委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后支付,首付款占10-30%。
在优缺点总结:,这种模式的定价标准、分工和支付节点都很明确,但平台费不能在没有票的情况下从相关土地成本中扣除。
二、包干费
: #A3A3A3;">适用于相对比较成熟的,如准备动迁或动迁中的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房企或平台公司已经投入了较大成本。在该过程中,平台公司一般不仅需要负责动迁相关工作,还需要根据合作要求尽可能将拆迁成本“合法化”,以满足包干费“有票”比例的要求。
鉴于项目的成熟程度和专业化要求,通常该费用的计价标准都要高于上述提到的平台费,费用较为接近房企可研测算的“下限”。
优缺点总结:该模式下发生的不少支出都可以作为有票成本抵扣土增和所得税,但对平台公司专业性要求较高。
三、同股同权
适用于资金实力均较为雄厚,资源和关系到位的房企和平台公司,如深圳不少早期央企介入的城市更新项目就采用此方法。
在该过程中,房企与平台公司按照约定股比成立项目公司,一般房企出于并表需求会占50%以上的股权。
平台公司需要根据股比要求,在前期、拆补和动迁阶段都投入成本,一般该成本根据合作要求得是有票的。
该模式对平台公司的要求非常高,体现在:
1、如平台公司无法额外再收取平台费,那么它需要将无票支出都处理成有票部分,以平衡自身投入;
2、如房企无法给项目公司提供超持股比例外融资,那么平台公司需要依托自身资源(资信/资产)来解决巨额资金投入的问题。
优缺点总结:对平台公司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水平都要求较高。
在实际项目中,房企与平台公司多采用了上述模式相结合来合作,如平台费+同股同权,或者包干费+同股同权合作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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