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赖
好消息来了!今年以来,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再次提高,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人,增幅达50%。每年1月底,财政部门拨付的补贴资金将划入受助人员个人账户。
补贴对象有六大类毕业生:
封面新闻显示,近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号文,明确了可以申请补贴的对象,即毕业年度内有工作创业意愿的以下六类学生(全日制学生,不含自学或成人教育学生):
包括城乡低收入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家庭毕业生;已建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贫困人口毕业生和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荣职业技术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或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范围、标准、时间和工作要求参照本通知执行。
从2018年(含)开始,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由800元调整为12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如果你同时拥有多个身份类别,你就不会重复享受。
补贴流程:
人员须公示7个工作日 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申请补贴的流程是,毕业年度开始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愿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指定专人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在校园内公示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宣传时要注意隐藏或遮掩身份证号码的部分号码,不要公开与个人隐私有关的敏感信息,如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出生日期、家庭困难、身体残疾等。初次申报或再次申报涉及的高校信息如有变化,需系统备案。
之后,高校将无异议的补贴申请人基本信息记录到信息系统中,并于毕业年度的上一年10月底前,汇总补贴人员名单和申请材料,再报所在区(市)、县就业局,到期后不予受理(2018届毕业生的补贴申请时间应于2018年3月底前提交)。同一机构有多个校区且划分为不同区(市)、县的,由各校区所在区(市)、县就业局受理。
区(市)县就业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复检,复检后送区(市)县部门审批。区(市)县财政部门根据区(市)县财政部门确定的补贴数量和资金,将补贴资金拨付给高校,由高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给学生,不发放现金。求职创业补贴资金在各级就业补贴资金(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若虚报冒领
学籍档案将记入不良记录
补贴的申请和征收将得到严格管理。区(市)县人社部门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将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并与教育、财政部门严格审核抽查,杜绝虚报冒领行为。机构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责令退回并向社会公开;对虚报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不良记录由其所在单位记入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