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以来,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和促进就业,芜湖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对企业和个人进行补贴。6月30日,记者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这些政策将实施至2020年12月31日。
据悉,这些政策包括失业保险费退还、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企业新增就业岗位一次性补贴、小微企业吸纳特殊群体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企业用工余缺调剂补贴等。
其中,市人社局就业科工作人员再次解读了市民关心、个人可以申请的各项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给予每人每月350元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的职工医疗保险补贴。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余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可申请对象:就业困难人员,以个人身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社保补贴先发后补。符合条件的可登录安徽阳光就业网,在线填写申请表。
此外,公益性岗位政策享受期继续。这些岗位政策到期后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五险之和,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贴和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贴。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可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提出申请。
下岗职工领取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2020年1月以后,非因本人意愿失业的下岗职工每人将获得2000元的补贴。这些下岗职工要求连续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含失业补助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符合条件的向户籍所在地县(市)社会和社会部门提出申请,后者可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
一次性启动补贴,毕业未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建卡贫困职工、2年内退役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可申请,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启动补贴。符合条件的,向创始企业税务机关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
大江晚报记者程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