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1月11日通报,《山西省设施农业发展2021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在我省发行。今年,我省将增加设施农业(以蔬菜、食用菌、水果为主)面积5万亩以上,改造老旧闲置日光温室1500亩以上,创建省级设施蔬菜(含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园区15个,建设集约化蔬菜育苗场4万平方米以上,建设预冷库、冷库50万立方米以上,培育壮大品牌10个,培育设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3个。
近年来,我省设施农业稳步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省设施农业(主要指蔬菜、食用菌、水果)面积71.5万亩,产量263万吨,为全省冬春淡季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稳定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冬季大棚和部分大中型棚室是我省设施蔬菜的龙头,产量242万吨,只能满足我省蔬菜生产淡季44%左右的市场需求。
按照《行动计划》,我省要在朔州、忻州、太原等地新建、扩建高标准太阳能节能温室1万亩,建设全框架温室2万亩。连片室内面积规模不低于30亩的,原则上给予不超过项目建设总投资三分之一的补贴。其中:建设冬季能正常生产蔬菜水果的大棚、连栋大棚、全钢覆盖大棚和跨度10米以上的食用菌大棚(棚),每亩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建设春秋季生产蔬菜水果、跨度8米以上的全钢架结构温室或连栋温室等设施,每亩最高补贴不超过8000元。
在运城、临汾、晋中、太原等重点保护地蔬菜县,支持农业园区创建省级保护地蔬菜标准化示范园区15个,每个园区总面积不少于50亩,补贴50万元。在主要设施蔬菜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13个集约化蔬菜育苗场,每场棚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补贴50万元。在太原市、晋中市、运城市选择3个园区建设设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每个园区补贴20万元。(记者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