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运行核定征收的新办企业,从今年起取消,改为审核征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批准的征款真的会取消吗?一个
上海市税务局发布统一文件,取消对新设立企业的核定征收,上海崇明、上海青浦、天津、闵行、上海奉贤等地均已宣布不批准在上海开办个人独资企业!
二
“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收到税务通知后,按照核定的纳税时点确定核定征收事项。第一年不允许将审计征收改为核定征收,只能在第二年变更征收方式。届时将确定实际政策;此外,从省外调入的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也视为新企业,按进入和搬迁日期确定。如果2021年税务核定,已经核定征收的,仍改为查账征收。”此外,在核定征收的改革创新过程中,不同的省市根据时代做出了不同的规划。
2020年12月31日,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有关调节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告》号公告,其中强调,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办法的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作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率按5%的标准执行,而此前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率为7%。
2020年1月15日,天津市税务局发布《有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方法相关事宜的公示》号公告,进一步确立了临时开票阶段普通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问题,规范了普通合伙人取得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方式,与征收率、退税年度汇算清缴紧密结合。确定在天津市范围内临时从事生产、制造、经营的零散税收经营者,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经营者纳税发票金额(不含所得税)的1.5%预征个人所得税。
会否撤销已获批准的征款?
事实上,“授权收款”只是一种被认可的方法。颁布现行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完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也是为了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利,让企业和税务局有一个互利共赢的局面。
批准收款和审计收款之间的差异:
企业选择现行的核定征收政策,可以使我国收到大量税款,降低税务局的税收征管成本。此外,它也是税收地域保全的一种控制权。
核定征收不仅取消了企业所得税,还将个人所得税降至2.2%(企业年薪在500万以内)。现阶段很多企业按照现行的适用核定征收的政策进行减税,合理合法的提高自身收入。
毫无疑问,核销、征收等不同的征收方式可以使企业减税,而当涉及的企业越来越多时,管理方式就不太好,违规核销的概率就会扩大,造成不太好的危害。
所以这一块会逐步收紧,但不太可能一刀两断,因为不可能每个企业都能保证明细核算,比如有一些小公司,几个人做,没有核算,那么如何做明细核算。但收紧是发展趋势,要做好充分准备,越久越好。
获批准的征款有什么风险?为什么要逐步撤销核定征收?
为什么要逐步撤销核定征收?看了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关于对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十九号提案答复的函就明白了。
该文件强调:
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风险极大,核定征收是一项广泛的管理工作
(1)如果核定征收企业产生大量的公司股权转让或资产转让,无论造成多少个人收入,都只会按照该领域的应税所得率征收,导致税收外流。
ont-size:15px;">(2)核定征收企业主营业务新项目明确不正确,或主要经营的业务产生重特大转变 未立即向税务局申请调节,造成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小于领域低限,造成税款外流。(3)核定征收税款低于按营业利润测算的应缴个人所得税款,造成税款外流。
3导致中下游企业计税依据降低
关键方式有两个:
(1)预算定额征收企业在预算定额范畴内代开票、虚开增值税票的,导致受票企业少交纳所得税和企业企业所得税。
(2)定率征收企业因为具体税赋低,担负小量税款而出具很多税票,中下游企业获得开支税票后能够按25%抵扣,导致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税款降低。
此外,虚开增值税票非常容易导致企业接到“出现异常凭据”,给企业产生财务风险。
4导致上下游企业税款外流
按收益定率征收企业或预算定额征收企业,因为沒有开支税票都不危害企业所得税的测算,很有可能不向上下游企业索要税票,将造成上下游企业隐匿收益,少缴所得税和所得税。
伴随着税款智能化服务项目的持续推动,核定征收程序流程形式化,核定的税款无法体现企业的具体缴税工作能力,导致我国税源的损害,非常容易滋长税款腐坏等难题。逐渐完成撤销核定征收,能降低税源损害、确保了税款的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