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青春是什么样的?
简直是热血沸腾——
“犯了反中国罪的人,会被罚得远远的”;
是铁汉柔情——
“我们是中国军人,带你回家”;
是“少年意气风发,保家卫国,志存高远”;
是“少年时热血报国,少年无悔”。
携笔铸就军魂,参军报国正逢其时
每一颗年轻的心
每个人都有一个当兵的梦想
依法服兵役也是如此
每个学龄青年的光荣义务
洪湖市吹了选秀大会号!
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户籍和学籍条件
被征集的青年必须是洪湖市辖区内的常住户口,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下同)以上文化程度毕业的青年为征集主体。
(2)年龄条件:
招聘的青年男性初中毕业,2019年12月31日目前18至20岁(下同);高中毕业,17至22岁;17至22岁的大学生和本科生;17至23岁的大学毕业生;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在校生年龄17-24岁。2019年完成专业课程并参加实习至毕业的高职院校、中专学生,自愿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
招收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同年入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新生,年满17至19周岁;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和学生年龄在17到22岁之间。
(3)身体状况: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标准重量=(身高-110)公斤。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应超过标准体重的20%和15%。青年男女裸眼视力右眼4.6,左眼4.5,合格。屈光,准分子激光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4.8,眼底正常;任何一只眼睛的矫正视力为4.8,矫正程度为4.8
收集时间和程序
青年考生登录全国招聘网进行报名。1月10日启动男青年网上报名,6月初启动女青年网上报名。8月1日,全市开始体检、政审、审批。新兵9月5日发货,9月30日前发货。
在线申请注册流程
1.登录全国招聘网。点击“兵役登记”,首先在打开的页面中“登记账号”,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邮箱登记”或“手机登记”,并按照提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返回“兵役登记”界面,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登记。
="http://p26.toutiaoimg.com/large/pgc-image/ed34e3958afb4b6982cfd4453a64232a" />2.返回“全国征兵网”界面,点击“应征报名”,按提示将要素填写齐全。
3.在系统中查看公告,看“兵役登记”、“网上报名”栏是否提示已完成。
4.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大学生还需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两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
5.到户口所在地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参加初审初检,将登记表、《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学籍学历证明等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
6.6月30号前,经初审初检合格、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青年,市级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是大学生的还要配合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留存备查。
7.青年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按兵役机关通知的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参加体检、政治考核。

8.高校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大学生的学费和院校地助学贷款信息,市级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生源地预征对象的生源地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9.确定入伍的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当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市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两份,市级征兵办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确定入伍的大学生,由县级资助中心将《补偿代偿申请表》寄回学校。
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惠兵政策
适龄青年参军报国,可以得到优厚的经济待遇,享受就业优惠政策,锻造强健体魄,锤炼顽强意志,培养团队精神,增长人生见识,学到精湛技术,提拔为军官、士官。
具体如下↓↓↓
一、适龄青年参军的经济待遇
1、义务兵津贴。
第一年津贴费为1100元/月,第二年为1300元/月,两年津贴共31200元。入伍后享受供给制及社保等待遇,在艰苦地区部队服役还另有补助。
2、士官工资。
下士(服役3-5年)5500-5700元/月,一年共71500-74100;中士(服役6-8年)7200-7500元/月,一年共93600-97500;上士(服役9-12年)8500-9000元/月,一年共110500-11700;四级军士长(服役13-16年)12000-13000元/月,一年共156000-169000。入伍到艰苦地区部队或担任班长、副班长的还另有补助。

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湖北省规定:农村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金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金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2018年我市优待金标准(今年标准只会增加,不会降低):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础标准为13905元/人/年,两年共27810元;进藏(疆)和高原条件兵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41715元/人/年,两年共83430元;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础标准为15645元/人/年,两年共31290元。进藏(疆)和高原条件兵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46935元/人/年,两年共93870元/人/年。
进藏(疆)和高原条件兵服役期间其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现行标准的3倍。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新生应征入伍的,服役期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城镇普通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本科生增发100%,专科生增发50%。
按我市2018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计算:农村专科学历为23467元/人/年,两年共为46934元,农村本科学历为31290元/人/年,两年共为62580元。城镇专科学历20857元/人/年,两年共41714元。城镇大学本科为27810元/人/年,两年共55620元。进藏(疆)和高原条件兵的农村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科为54789元/人/年,两年共为109578元。
本科以上学历为62616元/人/年,两年共为125232元。进藏(疆)和高原条件兵的城镇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科为48667元/人/年,两年共为97334元。本科以上学历为55620元/人/年,两年共为111240元。

4、一次性退役金。
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后由国家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为:450元/年x服役年数。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比例增发,其中:获得中央军委、军区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5、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我省2011年11月1日后退役的义务兵和自主就业的士官,在退役第二年的8月底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
其中,义务兵每服役1年补助4500元,其一次性经济补助两年共计9000元。士官在发放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即9000)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发20%,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9000元×[1+(服现役年数-2)×20%]。

二、退役士兵就业、社保、升学优惠政策
除上述经济待遇外,退役士兵享受以下就业、社保、升学优惠政策。
1、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由政府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2、创业培训补贴。
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士兵,可以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情况,享受800-1200元的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属于就业困难的,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①除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外,自主创业退役士兵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捆绑式”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②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退役士兵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4、税费减免。
①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②商贸企业和服务型、加工型企业接受安置退役士兵的,3年内按实际新接收安置人数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上浮50%。

5、公务员等考录优惠。
①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②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高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③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0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6、政府安排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
①士官服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用人单位及时与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军龄10年以上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社会保险服务优惠。
用人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退役士兵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8、保留入伍前福利待遇。
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9、报考高等学校加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

三、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生以及刚被录取的新生)参军除享受针对所有士兵的统一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特别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
①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6岁的(截止当年6月30日,下同),以及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曰制研究生学历的硕士毕业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9岁的,入伍满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表现特别优秀,被评为优秀士兵、先进个人等荣誉的,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推荐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
②经全国统考录取的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
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④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复学升学优惠。
①高校在校生、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②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安排一定数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规模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③高校在校生、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④高校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退役后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高校在校生、新生退役并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⑤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在校生、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退役并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30%以上。
⑥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直接获得学分。
⑦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定向招录,荣立三等功以上的优先考虑。

3、补偿代偿学费。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和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优录优用。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高位定向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洪湖市征兵办咨询电话:2218665
洪湖市纪委监督电话:2427767
少年,
快来当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