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茶店起诉茶色侵权一审宣判【现代中国茶店起诉茶色侵权,法院一审判决来了】在4月26日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天心区法院隆重推出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2020年8月17日,湖南茶越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以广州市罗绮餐饮有限公司、广州市凯骏胜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刘琼饮品店为被告,以被告使用与原告相同或者近似的装饰标识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1 .罗绮公司、凯骏胜品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与茶越公司相同或近似装修的广告、加盟许可招商、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2.罗绮公司、凯骏胜品公司共同赔偿茶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50万元;3.罗绮公司、刘琼饮品店共同赔偿茶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0万元;4.罗绮公司、凯骏胜品公司发布关于消除对《中国知识产权报》影响的声明;5.驳回茶悦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审判决后,原被告未表示是否上诉。(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YM)
来源:国家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