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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绿本不押车贷款安全吗 压绿本不押车贷款被骗

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张晶晶 文/图

2016年,许昌禹州的范先生通过郑州一家汽车贸易公司的零首付贷款买车。两年后,他没有拿到车,甚至还贷了10多万。正因为如此,他的家庭破裂了。8月21日,他向河南商报举报,怀疑自己被骗。无力偿还借款,8月18日,他接到法院传票,得知为此事担保的河南通发汽车贸易公司起诉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

公司称,范先生只有欠钱才能起诉,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没有过错。

【心动】

口号上的"零首付",实际上是被中介公司垫付了首付款

我和我妻子分居了。虽然日子很紧,但我还能活下去。现在在家就不能提这个了。我儿子非常恨我。我的家不再是我的家。“范先生今年42岁,小学文化程度。他通常在煤矿和建筑工地打零工,以维持家庭生计。当他提到两年前参加的‘零首付购车’活动时,他深深地将头埋在双臂之间。我们不明白这一点,我们都照他们说的做,但谁知道呢?

2016年8月,范先生在网上看到一则零首付买车的广告。他认为他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辆汽车,但他手头没有足够的钱。‘零首付’的口号让他感到兴奋。

然后他拨了广告页上留下的电话号码,对方自称是河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理贾.

贾先生说,为了办理‘零首付’业务,总共要交7000元的订车和手续费,并告诉范先生至少要买10万辆车,否则很难贷款。范先生同意了,并向对方确认了一款期待已久的车型:市场价格15.3万、1.8t的吉利博瑞,以及一款尊贵的车型。

根据央行2018年1月1日发布的新修订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最高贷款80%,自用新能源汽车最高贷款85%。换句话说,最低首付是15%~20%。

所谓的‘零首付’是怎么实现的?

根据樊先生提供的材料,河南商报记者看到,2016年9月5日,双方签订了购车合同,合同显示河南省明道汽车销售公司将这辆博瑞汽车出售给樊先生,并约定由甲方(河南省明道汽车销售部门)负责支付该车30%的首付款,由乙方分期支付购置税、保险费及杂费。

也就是说,范先生购车未支付的首付款的30%实际上是甲方(中介公司)垫付的。

【提车】

刚提了车,入户后却被担保公司业务人员开走了

范先生告诉河南商报记者,购车合同签订几天后,贾先生又带了一个叫河南通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人到家里。

通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员刘姓说,他们受工行委托来我家家访。他们拍了一段视频,让我签合同。家访大概一个星期后,他们又来了,还是家访,说上次录的视频不好。

我们得再录一遍。两人都签了空白合同。什么是空白合同?范先生说,签约后,对方拿走了所有的合同。困惑中,他没有要求给自己留一个。他猜测应该是和银行、担保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

在随后的采访中,河南通发汽车贸易公司自称是范先生和工行办理贷款业务

的担保公司,并向河南商报记者介绍,合同明确了由该公司担保,樊先生向银行贷款12.8万,分36期还清。


签过合同,贾先生和刘先生带樊先生到工商银行办理信用卡。


"办了两张卡,一张信用卡,一张储蓄卡。他们让我设置一个简单的密码,把密码告诉他们,就把卡拿走了。"樊先生称。


2016年9月15日,贾先生打来电话让樊先生交钱,"他说买车全款15.3万,而贷款只贷了12.8万,钱不够,让我再转两万多块钱给他。但我没钱啊,我要有钱办什么零首付啊,就转了五千,他也同意了。"


2016年9月29日,樊先生跟着贾先生、刘先生一起去提车。"保险、购置税这些都是他们交的。"樊先生说,随后,他们二人就以"银行的贷款手续还没办好,车子还没入户"为由,开走了刚提的新车。


【疑问】


说好的"零首付",刚办完入户却被催还首付款


刚提的车,就这么被别人开走了,樊先生心里怎么都不是滋味。


幸好,仅过了十天,2016年10月9日,在贾先生和刘先生陪同下,樊先生成功在许昌车管所办理完了入户手续。他满心欢喜以为可以开新车回家了。没想到,又一盆冷水迎面浇来。


"他们说要先偿还他们垫付的费用,把所有垫付的钱都还了才能拿车。"樊先生告诉河南商报记者,他们所说的"垫付费用"实际上就是那30%的首付款,"但我没有钱啊,有钱谁选择零首付买车呢。他们就说让我签抵押合同,把车拿去抵押了再贷款,还清他们的钱。"


说好的"零首付"买车,怎么车子刚入户,还没开始分期还款,就被要求还清首付款呢?樊先生想不通,拒绝了他们的提议。


"我拿不出钱啊,也没签他们那个抵押的合同,他们汽贸公司的人就把车子开走了。"满怀期待来办入户的樊先生再次失望而归,他开始怀疑是不是受骗了。


【催债】


公司:公司没有押车,业务员是兼职人员


2016年10月25日,樊先生接到了同发汽贸打来的催促还款电话。带着一丝也许能提到车的想法,他根据对方要求把第一期还款5400元打到了当时在银行办理的储蓄卡中。


之后,没有了车的消息,只听有人催还款。樊先生曾打电话向担保公司质问,"我的车呢?"


对方工作人员称,公司没有押车。


"我重申一遍,我们公司不卖车,只协助你做贷款业务,我们公司没见你的车。"从樊先生提供的电话录音中,对方工作人员说,"我们公司的业务员都是兼职人员,你要确定他开走了你的车你跟他联系呀。你可以起诉,可以报案,但我们不知道是谁开走了你的车。"


那车去哪了?对方工作人员说,根据GPS定位,车此时在内蒙古。


在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该公司人员同样持"不知车在哪、不知谁开走了车"的说法。


【拒绝】


没见到车反而被要求付清首付款


怀疑受骗两年没还款 被担保公司起诉


本想好好买辆车,结果车始终没到手,樊先生回忆,之后的贷款他都没有还。期间他曾到河南省银监局信访处反映,银行相关工作人员曾告诉他,还不上你就不用管了。


于是,两年过去,樊先生既没有还贷,也没有再过问车的消息,因为担保公司一直在替他还。


直到今年8月18号,法院的传票寄到了他的手中。


担保公司一纸诉状,请求判令樊先生偿还垫款、服务费、违约金及银行剩余贷款共计16万余元。


8月23日,樊先生再次来到河南省银监局信访处,对银行能否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理贷款业务及其审核流程机制提出质疑。银行相关负责人员及时联系了该担保公司相关人员。


担保公司称,公司仅提供协助贷款、担保服务,樊先生欠钱不还,他们只能起诉。银监局信访处工作人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近年来,由于车贷问题产生的纠纷数不胜数,消费者被侵权的方式也各不相同。


随后,河南商报记者联系了当时负责办理樊先生购车业务的河南名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业务员贾先生,贾先生称,自己只是负责把客户源给老板,一切操作都是老板做的,自己什么也不清楚。而公司老板早就联系不上了,“他还欠我工资呢。”而对于车,他表示记不清了。


【律师说】


樊先生可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回车辆


樊先生有没有被侵权?下一步应该如何做?


对此,河南商报记者采访了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


李华阳介绍,首先,中介公司(河南名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樊先生已经约定了由中介公司垫付30%首付款,樊先生按月偿还。但是,中介公司和担保公司的两个业务员却让樊先生补齐首付款,否则不给车,并在樊先生交不上首付款的情况下,又提出以车为抵押去贷款,还清欠他们的首付款。属于虚构事实,使樊先生陷入错误,于是让担保公司业务人员开走了汽车,两名业务员可能涉嫌诈骗罪。


其次,担保公司否认开走樊先生车的业务员是按本公司的意志行事,而樊先生的贷款也确实由担保公司代为偿还,因此樊先生应当赔偿担保公司的损失。另外,中介公司与樊先生约定以月息5%偿还首付款,明显法律规定的月息2%,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最后,樊先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回车辆,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河南商报编辑 施尚景 首席编辑 徐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