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时有受伤,但一般的工程往往都是转包、分包或者被承包商雇佣,然后这些人招农民工去施工。有工作招人,没有活人就散了,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大。因此,经常被招聘的农民工不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没有人可以赔偿损失,这是真的吗?
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规定,都应该按照工伤待遇获得赔偿!那么具体的流程是什么呢?让我们用小编的校场来看看吧。
首先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获得赔偿。一般情况下,雇主应在受伤之日起30天内提出申请。如果雇主不提出申请,雇员个人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以下内容为申请工伤认定流程:
1.填写《工作认定申请表》;
2.提交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工资卡、工资卡、考勤卡、暂住证或证人证言、录音证据、物证、电子证据等)。);
3.受伤后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第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三、被认定为工伤的,领取工伤证明后,如伤情稳定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要求伤残赔偿。
四、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受损害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筑农民工的朋友们,你们不知道自己在工作中有没有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