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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2018年度“博硕人才”评选公告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进巨鹿县经济社会创新驱动、跨越式发展,根据邢台市“百名硕士引进计划”实施方案,决定为我县面向社会的事业单位和企业选拔高端人才。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择对象

1.博士研究生报考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和境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报考对象为“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阶段需全日制本科,不含特殊时间研究生)和国外(海外)前300名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参考《2018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申请留学时必须获得学校颁发的全额或一半奖学金,不包括研究生期间获得的奖项和助学金)。

3.选拔对象包括原应在巨鹿工作并有志向的“双一流”高校(学科)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引进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已在邢台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2)资格条件

1.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岁(县级医院可放宽至不超过45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县级医院A类院校硕士和“一流大学”海外归国硕士年龄放宽至不超过35岁,B类院校等院校“一流学科”年龄放宽至不超过32岁)。

3.满足专业及相关岗位设置要求。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审查。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聘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入职后与所选岗位构成回避关系。

5、低于相关政策规定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

6.法律禁止就业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1)工作待遇

解决事业编制。引进后的第一个职称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数的限制。有就业经验的博硕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按预引进岗位安排相应岗位。

(2)政治待遇

对于引进的医生,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将被聘任为科级职务或享受相应待遇。综合评价优秀、管理能力突出的,可向市委组织部推荐,聘任为市直单位或县市职务;工作满3年,表现突出的,可推荐至市委副处级岗位。对于引进的硕士学位,试用期满一年考试合格的,将被任命为副处级职务或享受相应待遇。适合党政管理的,可以安排挂职担任乡镇副职;工作满4年,综合评价优秀,管理能力突出者,可晋升科级职务或享受相应待遇。

(3)经济待遇

对于在巨鹿购买第一套自住商品房的医生,给予10万元补贴(分5年发放,每年,

2万元);未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且未入住人才公寓的,发放住房补贴,补贴标准博士1500元/月,硕士1200元/月,发放期不超过5年。支持用人企业在县级提供住房补贴的基础上另加待遇,具体由用人单位和人才双方协商确定。


(四)其他优惠待遇


引进的高端人才一律纳入“燕赵英才卡”“B卡”服务范围,符合“燕赵英才卡”“A卡”条件的,由县委组织部积极向省、市申领“A卡”待遇。对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博士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有关政策优先安排。


(五)企业用人优惠政策


县域内企业引进的“双一流人才”符合本《实施方案》规定的,享受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政策待遇。同时,对企业引进的“双一流院校(学科)”博硕研究生实行双向流动机制,在5年服务期内,所引进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可在企业、政府间双向流动,保留事业编制。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设置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招聘公告和有关信息,均通过“巨鹿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信息。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聘规定的,将取消其选聘资格。


3、本公告由巨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联系电话:


0319—4326231


巨鹿县2018年“百名硕博引进计划”选聘院校(学科)名单{范围参照教育部“双一流”院校(学科)}


一、“一流大学”建设A类院校(按学校代码排序)


二 、“一流大学”建设B类院校和学科


三、“一流学科”建设涉及的有关院校和学科


邢台医专第一附属医院2018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邢台医专第一附属医院(邢台市第一医院)为财政定额补贴事业单位,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相当正处级医疗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条件,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体检等综合医疗诊治服务及疑难、急危重症的诊治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保障;开展医学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有关医学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承担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医学类院校学生实习和基层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承担医疗下乡、医疗援助、医疗技术帮扶以及危害公众身体健康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救治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0名(均为硕士),具体要求详见《邢台医专第一附属医院2018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6日。


四、选聘范围及方法


1、选聘范围。普通全日制高校硕士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2、选聘方法。按照制定的选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邢台医专第一附属医院(邢台市第一医院)人事科(5号楼305室)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职称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工作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人员持以上证件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选聘。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测评考核。


(二)测评考核。


由医院组成评委会,采取面试的方式对参加选聘的人员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招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技能测试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考察、体检、公示


体检工作由邢台医专第一附属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医院网站(http://www.xtdyyy.com)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邢台医专第一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国帅


联系电话:0319-3133508


电子邮箱:yfyrsk3133508@163.com


邢台医专第一附属医院


任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4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受邢台市消防支队委托,决定面向社会为任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4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体格检查符合《河北省消防总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条件》;


(三)政治审查符合《河北省消防总队招收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条件》;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三、招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2018年12月5日至9日,在邢台消防信息网、邢台人才网(www.xtrcw.com)对招聘信息进行公布。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材料:报名时必须携带①《报名表》;②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⑥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红底照片4张,有当兵经历和专业技术特长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邢台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邢台市邢台县会宁镇会宁西街66号)


联系电话:0319—5718018


(三)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消防常识、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体能测试。按照招聘比例和体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并及时在邢台消防信息网发布公告。男生项目:俯卧撑、仰卧起坐、3000米长跑、百米冲刺;女生项目:仰卧起坐、1500米、立定跳远、百米冲刺。


(五)技能测试。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需参加技能测试,包括消防教练车驾驶、倒库、移库、侧位停车,测试合格者方可有资格进入面试。


(六)面试。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体能成绩总和,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全部进入面试(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材料,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语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体能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专职队员以及驾驶员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3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消防文员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35% +面试成绩×45%。


(八)体格检查。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河北省消防总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条件》统一组织报考人员体检,体检结果原则上不予复查,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政审。体检结束后,参照《河北省消防总队招收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条件》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用。


(十)公示。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研究审批同意,在邢台消防信息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未按要求提供证件、签订劳动合同、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所招录的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5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只发放基础工资,不享受各类补贴及“五险一金”。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结合工作特点,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基本工资2000元,发放高危补贴、绩效工资和岗位补贴,签订合同后,缴纳“五险一金”。


五、特别提示


(一)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前,市消防支队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进入试用期,试用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岗前培训内容为条令条例、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常用的防火、灭火知识以及队列、体能和消防专业技能训练。培训结束后进行结业考核,不达标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应聘对象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检、体能理论测试、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在招聘过程中,除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河北基石劳务派遣公司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