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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部分本科生申请公租房租金打八折。博士工作有奖励
放开落户限制,给予落地奖励,提供住房保障,发放交通补贴.昨天,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为毕业生提供了一系列有吸引力的条件。
部分本科生申请公租房租金打6折
福州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多渠道住房保障。已确定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博士”人才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可租赁酒店式人才公寓,所需租赁费用由政府、用人单位和人才三方承担。满足《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急需的毕业生,可享受每月2000元的租房补贴(共3年),或申请购买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享受100万元的房屋产权份额。符合条件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市场平均租金的60%确定。符合条件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社会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市场平均租金的70%确定。
对于在滨海新城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大数据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工作,与企业或科研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落地一年后,将分别按本科1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博士3000元/月给予交通补贴。(每个大数据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的补贴上限为100),政策执行到2020年
符合条件博士来榕工作
落地后给予30万元奖励
福州已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榕树的限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留学回国人员,本科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年龄。符合年龄和教育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再要求落户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在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尚未在福州创业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市县(市)就业和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申请落户。
福州市对引进博士、优秀硕士、本科毕业生进行奖励。对已确定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博士研究生,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后给予30万元奖励,3年等额分配。来自国内“双一流”高校、海外名校、国家研究机构的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严蓉工作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奖励硕士研究生3万元,本科生1.5万元。
在校大学生在福州市创业也有相关补贴
此外,福州还有很多针对大学毕业生的优惠政策。
创业方面,5年内毕业的大学生、大学毕业生,可享受最多2年、不超过50%租金、每年最高3000元的起步租金补贴。大学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首次创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格,且纳税6个月以上正常经营的,由纳税创业所在地县(市)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福州每年进行100个优秀创业项目评选,给予每个项目3万至10万元的风险投资支持。
就业方面,福州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见习人员调整为两年内离校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财政部门按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高校毕业生离校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照上一年度灵活窗口最低缴费基数的5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福州晚报记者陈贺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