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教委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高校湖北籍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号文,为湖北省天津市高校2020届毕业生提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支持湖北省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在天津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在校生:湖北籍学生;毕业前户籍在湖北的学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一次。毕业当年符合多项条件的学生只能按其中一项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请。以前享受过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不予补贴。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高校负责统一组织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性,公示补贴申请人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高校应在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受理、审查公示和汇总上报工作。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天津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