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2021-2022学年度
学区划分及新生入学办法
已经出炉
相关内容往下看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合理划分所辖中小学学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入学原则
在义务教育学区划分上,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文件要求,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个学生都能接受完整、正规的义务教育。根据大庆市教育局要求,学区划分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原则。
(三)坚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
(四)坚持以房屋产权证和户口本为准,必须统一的原则。
(五)坚持“义务教育阶段,严格禁止择校”原则。
(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七)坚持关爱“三残儿童”、“流动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原则。
(八)军人子女按照《大庆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享受相关待遇。
二、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在小学:红岗区出生且年满6岁的适龄儿童。
初中:2021年小学毕业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1.第一批,新生凭完整的两证,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7日
第二批,二本证书不全的新生,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9日
第三批,随行儿童,报名时间:2021年7月10日-7月11日
2.班额设置
小学班级规模:45人/班;初中班级规模:50人/班
3.报名方式:家长通过微信平台(微信官方账号名称:红岗阳光教育平台)关注微信官方账号或在校内扫描二维码后关注微信官方账号,根据报名说明在微信官方账号进行线上预测。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认真执行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大庆市红岗区2021-2022学年度学区划分及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所有学校都必须宣传和解释政策。在招生工作中,要突出大局、讲原则、守纪律,切实维护学生利益,维护学校形象,依法治校、依法施教,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
(2)各学校在新生入学时根据阳光安置平台上的录取信息向指定学校报到。未经区教育局许可,各学校不得擅自组织招生考试,严禁设置重点班、优秀班、强化班。
(3)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本学区学生,科学设置班级人数,严格控制大班额。区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一经查实,对未按要求招生、超计划招生、超班额招生的学校,按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
红岗区各小学2021年秋季学区划分

红岗区各初中2021年秋季学区划分

来源:红岗区阳光教育平台
编辑:审核:戴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