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菜收购价1.2元/斤,按2元/斤卖,卖了500多斤。船营一家生鲜超市涉嫌哄抬价格。5月13日,记者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船厂分局获悉,疫情期间民生商品价格涨幅不超过25%,所有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快速、严肃处理。同日,传鹰分公司接到消费者匿名举报,称某生鲜超市销售的白菜价格为每斤2元,过高。
传鹰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迅速采取行动对举报进行调查。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民生商品的增长率不得超过25%。这家超市的白菜售价高于这个规定。
执法人员依法询问当事人,大白菜收购价格为1.2元/斤,共销售500多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他们打算对生鲜超市处以606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船营分局对辖区内各大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进行集中检查,要求商户明码标价,不得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教育经营者在特殊时期要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不得为牟取非法利益哄抬价格,失信、迷失方向、被人民唾弃、受到法律严惩。船厂分公司提醒消费者,疫情期间,购买商品时一定要保留好购物小票,发现商家哄抬价格,应尽快拨打12315投诉举报。下一步,他们将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处罚力度,严格及时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敢于顶风作案、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担负起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的责任,让人民群众在疫情期间安心工作。我相信,只要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就一定能够打好这场疫情防控战,取得胜利。(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春洪通讯员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