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于中国广大创业者为己任,立志于做最好的创业网站。

标签云创业博客联系我们

导航菜单

科创板上市条件 开通科创板条件和要求

证监会4月16日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本次修订是科创板一次重要的机构调整,涉及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及交易所相关审计规则的修订。具体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新增R&D人才占常规指标的10%以上,从而充分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修订后将形成“4 5”的评价指标。

其次,根据支持、限制和禁止的类别,界定了科创板的行业领域,建立了负面清单制度。

三是在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上,完善专家库和征求意见制度,形成监督合力。

第四,在发行上市审核中,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交易所重点关注发行人的自我评估是否客观,保荐机构是否对科技创新属性进行了充分把关,并做出综合判断。

2020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从过去一年的系统运行效果来看,科技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引入,增强了考试报名标准的客观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科创板集聚优质科技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科创板上市公司超过250家,涵盖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制造等领域。非营利企业、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相继上市,科创板“硬科技”的质量和市场包容性逐渐显现。但申报审核企业存在核心技术缺乏、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市场认可度低等问题,需要结合科技创新和注册制改革实践进一步研究完善。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善科技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思路是,围绕支撑“硬技术”核心目标,突出实质重于形式,实行分类处理和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丰富科技属性评价指标,强化综合判断。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加强对制度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提升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

同日,上交所同步修订发布《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明确科技创新板优先支持方向,限制金融科技和模式创新企业,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业务的企业在科技创新板上市;明确发行人对技术进步、科技发展方向、行业领域及相关指标的披露要求,以及保荐机构的核查责任,而不是简单以相关指标作为判断依据。对于《暂行规定》修订前申报企业的科技属性指标要求,仍按申报时的相关规定执行。

栏目编辑:张杨文字编辑:张杨标题来源:新华社图片编辑:邵静

来源:作者:张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