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近日,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华北理工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沈志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沈志立政治品行恶劣,多次匿名诬告,对抗组织审查,参与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用公交车,违规收受礼品和礼金;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个人事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职工招聘中为他人非法谋取利益;沉迷美色,生活奢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在他国工作人员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沈志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罪。她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市委批准,决定开除沈志立党籍;市监察委员会解除了他的公职;收取其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最近,法院判定沈志立犯有受贿罪,判处他10年有期徒刑。
沈志莉简历
沈志立,女,汉族,1962年6月生,辽宁昌图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博士。
1981年7月至1984年9月,任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第六中学教师;
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
1988年7月至1990年9月,任黑龙江金融学院教师;
1990年9月至1992年7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外语系,获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学位;
1992年7月至1995年6月,任北京材料学院基础系教师;
1995年6月至2000年12月,任外语教研室副主任、外语系副主任、外语系主任;
2000年12月至2004年2月,任北京物资学院院长助理、教务处主任、外语系主任;
(期间:1999年9月至2003年6月,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系教育学博士毕业)
2004年2月至2006年11月,任北京材料学院副院长;
2006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华北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
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华北理工大学副校长;
2017年12月任华北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北京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