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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陕西省纪委消息,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近日对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王小明立案调查。
经查,王小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面临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情况,利用职权在职务晋升、工作调整、员工招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对省人防办违法投资项目建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罪。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王小明背弃了最初的使命,失去了理想信念,对党不忠不老实;没有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本应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循规蹈矩的上下级关系变成了庸俗的个人金钱关系,利用组织人事权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了所在地区的政治生态;不知敬畏,不守底线,与不法商人勾结,将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肆意受贿,受贿数额极大,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开除王小明党籍;省监察委员会解除了他的公职;收取其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王晓明简历
王小明,男,汉族,1959年2月生,陕西Xi人,1978年5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78年5月至1990年8月,任Xi市雁塔区木塔寨小学教师、Xi市第十四中学教师、雁塔区劳动局干事;
1990年8月至1999年10月,任雁塔区劳动局副局长、平等家坡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区委组织部副主任、区人事主任兼编审主任、区副区长;
1999年10月至2000年9月,任韩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年9月至2004年12月,任韩城市委书记;
2004年12月至2013年2月,任渭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3年2月至2017年12月,任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省人防办主任;
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任省人防办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央视记者王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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