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返乡创业、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政策支持
回到(一)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老家的企业家可以享受与当地工人同样的创业支持政策。对于符合要求的创业者,及时落实减税降费、场地安排等政策。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者,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回乡吸纳就业困难和农村贫困的创业者,将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予以扶持。
(二)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增加了对返乡合格企业家的贴息支持。建立信用台账和信息库,探索建立信用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培训基地等推荐免担保机制。落实企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合理安排贴息资金。鼓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多渠道筹集资金,更好地服务创业就业。开辟“返乡创业企业互联网信贷”新路径,将“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延伸至返乡创业企业。
二、提升创业培训
(三)扩大培训规模。,将所有需要培训的企业家纳入创业培训范围,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教育培训机构等各类优质培训资源,根据创业意向、区域经济特点和重点行业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对返乡创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四)提升培训质量。积极探索创业培训技能培训的培训模式,将创业培训与区域产业相结合,针对返乡创业者特点,开发了一批特色专业和示范培训课程。实施培训下乡“直通车”、农民夜校、远程培训、网络培训,促进城乡优质培训资源共享,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便捷性。探索建立专业化、规模化、制度化的创业导师队伍,发挥“师徒”效应。
(五)落实培训补贴。为在家乡参加创业培训的农民工、贫困人口、大学生和退役士兵提供培训补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项目系统按规定购买培训项目,对返乡的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培训。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教师培训、管理人才培养、管理平台开发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
三、优化创业服务
(六)提升服务能力。依托县乡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设立创业服务专窗,为返乡创业者提供政策申请、社保接续等服务。提高基层创业服务能力,完善创业服务
(七)强化载体服务。加强了创业园、孵化基地、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培训基地等返乡下乡各类载体建设,为返乡下乡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捷的创业服务。构建“生产加工技术营销品牌体验”,连接上下游产业的创业格局,打造“孵化前孵化器加速器稳定器”全产业链孵化体系,力争5-10年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落实减免物业费租金、水电取暖费定额补贴等优惠政策,降低入驻企业和创业者经营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有条件的村庄开辟延伸配送物流线路和网点,降低企业回乡生产经营成本。引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等。缓解入驻企业和创业者融资难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落户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就业促进效果等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八)健全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机制。推进扶贫车间、卫星工厂、返乡入乡创业小微企业等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对返乡入乡创业失败的劳动者,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
四、加强人才支撑
(九)做好用工服务。建立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用工需求信息采集制度,提供信息发布、用工指导等服务。引导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对技能岗位招用人员积极开展培训。对返乡入乡创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手工艺传承人等机构或个人作为主体提供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对返乡入乡创业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倾斜支持。
(十)深化招才引智。建立本地外出人员联络机制,引进一批返乡入乡人才,发掘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以乡情亲情吸引企业家、专家学者、技术技能人才等回乡创业创新,按规定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和引进人才及其家庭提供配套公共服务。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招用的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要纳入当地人才引进政策支持范围,按规定在项目申报、职称评审以及各类重点人才选拔培养奖励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返乡入乡创业集中地区可设立专家服务基地。继续开展返乡入乡创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技术维护培训等活动。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把返乡入乡创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健全完善调查统计制度,加强动态监测和调查分析。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制度,掌握返乡入乡创业需求,及时化解难题。
(十二)加强引导扶持。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合理确定返乡入乡创业工作方向,鼓励发展“一县一品、一乡一业” 创业模式,培育“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落实“互联网+返乡入乡创业”,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项目,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开展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进一步提升返乡入乡创业效能。
(十三)强化示范带动。以劳务输出规模较大、返乡入乡创业意愿较强、工作基础和条件相对成熟的县为重点,推出一批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县,各地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示范载体,推动创业创新资源集聚。遴选一批创新性强、适用面广、示范性好的优质返乡入乡创业示范项目,给予跟踪帮扶。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举办返乡入乡创业大赛、项目展示交流等活动,组建返乡下乡创业联盟,大力宣传推进返乡入乡创业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创业典型人物,大力弘扬创业创新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对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带动就业效果好的返乡入乡创业优秀带头人和优秀乡村企业家,加强典型宣传推介,并按规定予以表彰。
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加强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优化返乡入乡创业环境,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2月10日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