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考指日可待。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号文和辽宁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高考安全顺利进行,省招考办发布辽宁省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条提醒。
一、请密切关注我市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防控排查检查,按规定做好相关准备。
二、了解防疫知识。考生应通过主流媒体和官方渠道自觉了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识和诚信应考,知晓防疫措施、健康监测和入场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
第三,要尽量减少外出。考生在疫情防控准备和考试期间,应减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不随地吐痰。
四、做好防疫排查工作。考生应积极配合疫情调查。从考前第14天开始,就要自觉接受日常健康监测,记录体温测量结果,及时报告体温异常等身体异常情况。学校负责监测应届毕业生的健康状况。对于非应届毕业生,请密切关注我市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制定的非应届毕业生健康状况监测办法,主动严格遵循相关规定。
五、遵守防疫规定。考生在考试前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或在新冠肺炎被诊断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满14天的病例,以及不能排除感染可能性的发热患者,必须接受卫生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专业评估,并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如筛选发现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参照上述要求进行专业评估。检查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安排在备用隔离检查室检查。
六、要配合防疫演练。考生应配合考点学校进行包括考前入口温度检测和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因防疫工作需要,考虑到考生进出的距离和进度,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适当提前考生进入考点的时间,并要求考生提前关注本市相关规定,做好相应准备。
七、做好出行防控。考生前往考点时需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坐私家车、步行或骑自行车去考点的路上不需要戴口罩。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前往考点时,应提前预约,坐在后排,全程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至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与周围乘客保持安全距离,佩戴一次性手套;乘坐校车前往考点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车窗开启和通风,并坐在分散的地方。考生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八、要配合防疫检查。在考试期间进入考点的考生必须接受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