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几个朋友之间开了一家公司,边肖建议你成立一家合伙企业,因为合伙企业是一家每个人都出资并能一起发表意见的企业。当你盈利的时候,所有人都会分享,当你亏损的时候,就像那句老话“当你分享快乐的时候,你分享困难”,这样你就可以把快乐变成双倍的快乐,把痛苦分开。为什么不呢?注册合伙企业需要准备什么?
合伙企业的注册和设立程序:
合伙企业的建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收集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提交名称注册材料,收到《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审批结果;
第三步:按照《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接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接收《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当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照《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缴纳注册费,领取执照。
申请合伙企业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纳出资额的确认;
(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登记前须经批准的事项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合伙人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的授权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指定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价格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价格确认书;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明。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当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登记注册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