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加强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论基础。
但社会信用体系能够正常运转,必须包括以下要素:信用管理行业和信用法律体系。信用管理机构和信用法律体系有机结合,才能够保证信用体系的正常运转,这是条件。
目前国内信用体系建设的问题就在这里,有理论基础,但不具备实际操作的条件。
首先,没有公平公正的信用管理行业。银行、金融部门作为经营主体,现在主导信用评价,很容易导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为他们肆无忌惮使用的工具,无法实现公平正义。
其次,没有健全的信用法律体系,尤其是个人破产法的出台,导致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失信人,尤其是创业失败的企业家,他们基本上成为了不值得信赖的执行者。
在这种形势下,社会上创业失败的失信人员,他们的出路在哪里呢?
世界上任何一个经济体的繁荣发展,都必须是亿万企业家辛勤劳动的结果。没有企业家就没有人,再先进的设备也是废铁。因此,企业家是经济和社会的宝贵财富。目前,中国有数千万企业家被困在一个陌生的圈子里,无所事事,无所事事。
信用已经成为束缚企业家的绳索。“让值得信任的人一路走下去,让不值得信任的人努力走下去”,这个口号是正确的。对于经营失败导致失信的不值得信任的执行者,目前的社会惩戒措施也是面面俱到,确实让创业失败者步履维艰。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在西方旧的市场经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家,他们的个人破产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家重新开始。我们要知道,破产法的目的是让人们摆脱严重的债务,重新生活,而不是剥削他们的生存权。
我们呢?我们在做什么?让创业失败的不诚实的人难以行动,是在泄愤吗?还是在维护某些方面的利益?
对于倾家荡产,穷困落魄,吃饭都成问题的创业失败者,惩戒的意义在哪里?
中国人喜欢说“胜王败战”,也喜欢说“杀人还债还钱”。对于当下社会的创业者来说,你已经成功了,那就是百花齐放,前呼后拥;如果你失败了,你应该夹着尾巴做人。没关系。
关键是中国人还是喜欢“忽悠人”,很多人永远不会厌倦。
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完善已经成为满足一些人“骗人”的一种乐趣。限制一个有航空进食问题的人有什么意义?他口袋里没有人。你在封他的银行卡中扮演什么角色?
利用宝贵的社会资源去做无意义的事情,只能满足一部分人的“快感”,仅此而已。
早日出台个人破产法,给创业失败者东山再起的机会,不能把他们逼上绝路。
进入自媒体领域,我一直在鼓励创业者,呼吁早日颁布个人破产法,因为我知道这是社会上很多创业者唯一的出路。
到目前为止,中国只有“一半破产法”。这是因为我国有企业破产法,但没有个人破产制度。2007年出台的《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和其他有限责任企业法人。
个人破产制度是指个人在投资、管理和家族继承中要有风险防范意识,个人也可以破产。同时,如果个人资不抵债,破产制度的存在也是对个人的一种保护,这实际上是法律完善和成熟的体现。
我期待着个人破产法的颁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逐步完善,这是企业家的福音。
今天,我将与大家分享和交流。感谢阅读。
我是实体经济守望者,关注我,有更多创业知识与您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