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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风险的定义,风险的定义可以表述为

燃气是把双刃剑

天然气因其清洁、高效、低成本,在推广使用过程中给市民带来了厨房用火的革命。然而,新事物总是双刃剑。燃气管网遍布城市地下和地上,燃气由市民直接经营和使用。燃气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政府和公众不得不关注的大问题。一旦发生燃气泄漏或爆炸事故,后果往往是严重的,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损害。不是,湖北十堰的天然气爆炸已经造成12人死亡,经历过的人都以为是地震。因此,无论是政府、燃气企业还是用户,都是保障燃气安全使用的主体,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酿成大祸。此外,有些人必须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湖北十堰爆炸致多人死伤# #十堰爆炸目击者发声# #十堰燃气爆炸血站错峰呼吁献血#

刚哥说法

那么,瓦斯爆炸事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如何安全使用燃气?本文将从一些典型案例入手,逐一分析。

首先,用户要为非法操作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负责。

案例:1。2018年10月16日,贵阳某小区家中发生煤气爆炸。原因是煤气胶管被老鼠咬了,导致天然气泄漏,遇到明火就爆炸。2.2012年8月18日上午9时许,郑州某公寓楼发生煤气爆炸,引发火灾,造成7人受伤。经调查,爆炸原因是软管脱落导致天然气泄漏。该户燃气软管长,中间非法使用三通,厨房未按要求关闭。

责任划分:燃气公司不负责,用户自己承担责任和风险。

安全用气对策:橡胶软管

使用一般不宜超过2米,避免使用多个接头,连接处用卡箍卡牢防止漏气,定期更换。为防老鼠等撕咬,可采用更安全的金属波纹管。同时,使用天然气的空间应与居住和其他生活空间隔离。


二、灶具等为不具备安全性能的不合格产品,通常主要由生产和销售方负责。


案例1:2012年7月27日,重庆奉节县一居民家发生天然气爆炸事故。后来发现该户新买的燃气灶具是三无产品且燃气管道的连接不合规范。案例2:某业主将自家房屋出租,对故障灶具既未修理或更换,亦未告知承租人。承租人点火做饭,造成燃气爆炸、受伤。


责任划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同时,《产品质量法》第3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如果灶具合格,且按规定由专业人士施工,就不会发生悲剧。所以,灶具生产、销售单位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具应承担主要责任。


第2个案例中则应主要由业主承担责任。出租人有义务保障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符合正常用途。本案中出租人隐瞒故障事实,对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而承租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人,明知灶具和天然气使用是有一定风险的,属于检查和防范,也有一定责任。为避免该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当前房屋出租比较普遍,建议房屋所有权人在租房过程中,如果提供燃气具,一定要确保完好;租房人在使用前,要对设施进行仔细的检查。


安全用气对策:拒绝三无产品,到正规场所购买具有QS生产合格标志的灶具,请专业施工人员进行安装。灶具提供人应确保其安全性,而陌生环境的灶具使用人也应对相关设施进行检查。


三、人为故意引爆燃气,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案例1:2009年,北京一名28岁女子砍断天然气管线自杀导致爆炸,导致营救多人受伤。案例2:2006年6月19日清晨,辽宁省丹东市某小区发生煤气爆炸事故。经查明,爆炸为居民家庭纠纷矛盾激化,打开煤气引发的爆炸。案例3:2011年8月6日下午5时30分许,长沙一男子疑因情感纠纷,引爆自家天然气,导致至少7人受伤。


责任划分:该类事故系人为故意引起,所以除了民事赔偿责任外,责任人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为独栋房屋,燃爆不会危及到不特定多数人安全的,一般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而如果是居民小区或者联排别墅的,则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安全用气对策:有关部门及社区等应当大力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将燃气爆炸的危害性及后果告知大众,增强民众的法律和安全意识。


四、不规范施工、未及时履行检修、未尽监管职责等,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玩忽职守罪。


案例1:1979年12月18日14点7分,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气站的102号4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球罐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6270000元,死36人,重伤50人。案例2:2019年12月3日2时43分许,北京顺义区牛栏山镇的京日东大公司一期生产车间内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29.563万元的严重后果。


责任划分:政府主管部门属于管理,对于事故发生有重大过错的,涉嫌玩忽职守罪。而用气单位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施工及检修导致事故发生的,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而供气部门或者设备供应部门如果提供不合格燃气或者器具的,则涉嫌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安全用气对策:监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自身管理职责,建设单位负有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的责任,供气等单位应当提供合格产品。




结语

燃气入户方便万家,安全用气靠大家。无论是政府部门、燃气公司还是直接使用燃气的居民,应当牢牢树立起“燃气安全无小事”的理念,避免悲剧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处理并查明原因,该追责的必须追责,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十堰燃气爆炸政府及时进行处置,已投入2000多名的救援力量。但事故原因和责任还有待官方调查和处置后公布。逝者已逝,在此,缅怀过去是希望警钟长鸣,希望能引起所有人足够的重视,毕竟安全才是人生的第一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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