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解读《日照市高校毕业生补贴发放办法》相关热点问题。
日照市发布实施《日照市高校毕业生补贴发放办法》,其中包括7项内容:对在日照博士后研究中心(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人员,市财政一次性给予科研经费5万元,用人单位同级财政在站期间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的生活补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就业期间在日照市事业单位(不含公务员管理机构)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和500元社保(房租)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就业期间被日照市企业录用的,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按上述标准给予相关补贴。
全日制研究生在就业期间被日照市企业录用的,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和400元社保(房租)补贴。
就业期间在日照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每月给予800元补贴,从2018年起发放给应届毕业生。
对日照市国家级、省级高校引进的就业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由市财政每月给予3000元的生活补贴。
日照市国家级、省级企业引进的符合日照市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专项和重点产业发展要求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由日照市税收收入缴纳地同级财政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500元社保(租金)补贴、2000元生活补贴、400元社保(租金)补贴、800元补贴。企业缴纳的税费,由企业同级税务机关财政补贴。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每月从日照市税收收入缴纳地同级财政获得1100元补贴。
除第一项政策外,其他补贴为期三年,自2018年11月6日起发放。按照越高不越低的原则,不会重复享受。
据了解,与2015年毕业生补贴政策相比,新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即扩大发放范围、精简申请材料、调整发放渠道。(记者黄键玲郭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