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总承包在我国正在实践和发展,但人们对总承包的概念仍然缺乏足够的认识。大多数人简单的认为总承包就是先签个总承包,然后再把价格降下来全部分包出去。甚至有人错误地将工程总承包等同于施工总承包。
总承包是工程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和借用能力的充分体现。一些国际上流行的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的方式在中国逐渐普及,包括EPC和PMC,它们并不完全是设计和施工分开招标、分阶段承包的概念。
2008年北京奥运会,80%的项目将采用融资合同。作为承担工程总承包的承包商,它是一种在组织结构和服务功能上具有明显特征的新型企业。
因此,在讨论工程总承包在中国的发展时,我们首先讨论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商(工程公司)的概念。
总承包是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用的一种承包方式。根据总承包合同,业主将项目的所有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任务承包给具有总承包能力的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将负责管理和控制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实现合同规定的项目目标。
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对工程总承包的定义是:“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或几个阶段的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