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3月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省级、大同市、原平市启动为期3个月的“社保卡与就业创业证融合”试点。试点取得预期效果后,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此次试点改革的核心是以社保卡替代纸质《就业创业证》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实现就业和社保系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就业服务管理智能化水平和大数据技术应用能力。
试点内容为试点地区实行社保卡代替纸质《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号保留。将《就业创业证》的相关信息写在社保卡上,作为劳动者登记就业失业、接受就业服务、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主要载体和凭证。《就业创业证》相关业务处理管理系统保持不变,相关业务流程和内容已加载全省统一社保卡信息管理系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通过“读卡器”读取劳动者社会保障卡相关数据,按照业务权限办理就业创业证相关业务。职工个人享受的相关补贴或福利(包括就业创业补贴、失业保险等失业保险待遇)可直接发放至其社保卡。(王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