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法》修订前,企业产品标准网上自行申报披露与行政备案并行实施。企业应自主选择自企业产品标准公布之日起30日内或在销售产品前充分披露自行申报或行政备案程序申报企业产品标准。
一、广州市企业标准备案办理流程
1.接受
在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准确、完整后,局综治办予以受理。如果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经办人员将一次性告知需要填写和补充的材料的全部内容和要求。
2.回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局综合管理办公室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审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2)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3)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提出
企业标准经备案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登记编号,并在正式文本上加盖备案专用章,书面通知已备案的企业;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与现行强制性标准相抵触的,将责令停止执行,限期改正。
二、广州市企业标准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
1.企业标准申请备案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3、企业产品标准文本报批稿一式五份;
4、企业产品标准评审会议纪要(附评审人员名单);
5.企业产品标准实施通知书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产品标准电子版一份。
7.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